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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极端天气敲响警钟,促使中国地方政府完善巨灾保险制度

来源:观察者网   2021-08-16 10:23:50

【文/观察者网 刘程辉】今年入汛以来,我国多地出现多轮强降雨,特别是上月河南等地突遭特大暴雨侵袭,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路透社在12日的报道中分析,河南暴雨为中国地方政府敲响了警钟,促使他们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这有可能为保险公司在中国开辟出一个巨大的市场。

我国在2013年提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随后,多地相继开展巨灾保险试点,但发展较缓。从全球情况来看,保险对于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覆盖率达到30%-40%,据瑞士再保险公司的数据中国仅为10%左右。“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明确提出,要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发展巨灾保险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路透社:极端天气频发,为中国巨灾保险市场敲响警钟

巨灾保险市场,机会与挑战并存

巨灾保险制度是指对因发生地震、台风(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或重大人为灾难,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保险形式,给予分散风险的制度安排。

报道称,尽管中国的许多地方政府,尤其是那些台风多发地的政府已经接受了这种保险,但一些专家认为仍有一些工作需要推进。报道特别指出,在全球范围内,保险对于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覆盖率达到30%-40%,北美更是高达60%。相比之下,根据瑞士再保险公司的数据,中国保险赔付在自然灾害损失中的占比仅为10%左右。

国际知名评级机构标准普尔(S&;P Global Ratings)在10日的一份研究报告中称,“(中国)经济损失和保险损失之间的差距仍相当巨大,这一因素支撑了巨灾保险的庞大潜在需求。”

路透社同时提到,尽管中国市场潜力巨大,从另一方面看,无论是在全球和是中国国内,一些障碍依然存在。

2021年7月21日,河南巩义市米河镇,遇强降雨后,有房屋冲毁、车辆掀翻,道路成泥潭

根据河南省政府新闻办9日公布的数据,河南共有超过1481万人遭受此次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逾1337亿元人民币。而这一数字约占去年河南省GDP的2.4%。截至8月10日,河南保险业共接到理赔报案50.14万件,初步估损114.49亿元,已决赔付25.76万件,已决赔款40.14亿元。

而在全球范围内,随着极端事件变得更加频繁,破坏性也更强,考虑到这种现象可能无法保障自己的利润,一些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保险公司放缓了推出新的保险产品的速度。

在中国,巨灾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原因是缺乏政府推动。

此外,中国的巨灾保险覆盖面也高度依赖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不一定热衷于这个想法,因为他们将得用自身的资金支付这种保险。

“定价具有挑战性,因为从业务角度看,保险公司必须确保产品定价反映灾难发生时的真实风险。”美国评级机构穆迪公司分析师Kelvin Kwok说,“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他们是在购买不太可能发生的事件的保险。”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一个有效的救灾风险管理体系。”一位财险公司高管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采访时坦承,目前国内的救灾体系还是以救急为主。从统计数据上来看,国内受灾企业、个人获得的补偿率可能只有个位数。“只有国家牵头建立完善的巨灾保险制度,才有利于商业保险行业更好地进入巨灾保险体系,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在巨灾到来之时,各方面发挥最大作用,将损失程度降到最低。”

中国在完善巨灾保险制度上持续探索

根据上月末中国银保监会发给路透社的一份声明,他们将指导保险公司增加自然灾害保险投资,丰富保险产品的种类。中国银保监会还计划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让自然灾害保险在国家应急响应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声明写道,“地震、台风和洪水等自然灾害风险对公众的影响最大,导致公众的直接损失也最大”,为了“更好地满足人们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在这一领域需要更多的产品。

中国银保监会还对路透社表示,到目前为止,中国已有15个省市签署了灾害保险试点计划,他们将鼓励保险公司推出更多的保险产品。

事实上,我国专门针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巨灾保险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已经开展多年,初步积累了一些办法和经验。

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随后,深圳、宁波、云南、四川、广东、黑龙江等地相继开展巨灾保险试点。2016年7月1日,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正式全面销售,标志着我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正式落地。

以宁波为例,今年早些时候,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对2021年至2023年度宁波公共巨灾保险工作的实施作出部署和安排。市政府作为投保人,将每年拿出不超过4100万元财政资金,为全体市民购买包括自然灾害保险、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故)保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和见义勇为保险等在内的公共巨灾保险。

又比如探索试点的四川省,已经形成投保人、直保机构、再保险机构、地震保险基金和政府共同参与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

我国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也明确提出,要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发展巨灾保险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今年7月,在河南特大暴雨灾害发生后,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支持防汛救灾加强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着重要求保险机构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集中调配查勘人员、救援设备,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早赔快赔。

“巨灾保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中央政府的意志和推动尤为重要。”世界银行全球金融与市场局原首席金融专家王君对《财经国家周刊》说,国家层面确立牵头机构、通过立法确立相关制度,才可能将建立巨灾保险体系的相关工作有计划、有质量地引向成功。

“为了扩大保险覆盖面,监管机构和中央政府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曾参与部分试点工作的保险专家王贺(Wang He)表达了相似的观点,“政府需要扩大财政支持,比如设立专门的灾害支付基金。”

瑞士再保险公司则透露,该公司正在针对中国研发一种新的产品,能够对中国洪灾等相关灾害进行更加快速的评估,根据洪水深度、受灾区域规模等数据远程判断灾情的严重程度。

“我们希望看到政府出台保费补贴等政策。”穆迪公司分析师Kelvin Kwok说,时间将证明中国的巨灾保险制度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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