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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文化建设|信托投资者教育专栏连载(四十一)

来源:西部信托   2021-08-13 14:22:55

01.

信托公司是否可以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尽职调查?职责如何划分?

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信托公司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意见并在项目审议时予以参考。信托公司无论是自行尽职调查还是委托第三方尽职调查,都需要承担与尽职调查相关的风险及责任。

02.

信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信托公司办理信托业务原则上应当制作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从交易结构、交易对手、风险控制措施等方面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合法合规性、关联方交易等事项,具体内容可由信托公司进行适当调整。尽职调查报告已经包含前述内容的,信托公司可以不另行出具可行性报告。

03.

信托公司在企业并购业务中,可以为并购企业提供什么服务?

信托公司在并购事务中,可以为并购企业提供的服务:

(1)帮助并购企业进行外部环境分析和企业内部条件的具体分析,寻找合适的机会和目标公司;

(2)根据并购企业的战略,信托公司可以协助评估目标企业,为目标企业估价,提供“合理价值”建议;

(3)作为并购企业的财务顾问,信托公司会全面参与并购的策划,并向企业提供并购方案;

(4)与目标公司的股东接触、洽谈及选择合适的收购方式;

(5)协助准备出价文件、利润预测、编制收购财务计划以及并购企业公司公告,详述收购事宜。

04.

信托公司可以进行关联交易吗?

可以进行正当关联交易。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应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逐笔向中国银保监会事前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同时,《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以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于关联方虚假项目、与关联方共同收购上市公司、向本机构注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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