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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贷款材料一路“绿灯”!湖南洪江农商行一支行行长违法放贷200万元获刑一年

来源:金融界   2022-07-12 19:22:34

金融界7月12日消息 近日,湖南省洪江农商行一支行行长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刑。

根据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傅某出生于1976年,大专文化,在职期间任洪江农商行龙田支行行长。2019年8月,洪江市铁山乡人蒋某因装修宾馆需要,找到被告人傅某,提出贷款200万元的请求。然而,蒋某尚有30万元便民贷未还完,故不能再继续贷款。于是,蒋某便利用他人名义贷款,甚至制作了不动产权证、合伙协议等虚假贷款材料。被告人傅某作为办理人,其在未审查贷款资料真实性的情况下,将贷款材料提交至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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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发放前,被告人傅某与蒋某等人去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时,未亲自前往登记部门窗口领取他项权利登记书,违反全程参与办理的规定,致使蒋某事先办理的虚假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得以蒙混过关。2019年9月,蒋某收到200万元贷款,截至2022年3月,傅某、蒋某共计还款本金2.90万元、利息12.65万元,尚欠利息38.23万元,贷款本金197.10万元未追回。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月15日,被告人傅某主动去公安局投案,十日后被执行逮捕。法院认为,被告人傅某作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故被告人傅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天眼查显示,湖南洪江农商行成立于2011年,是在洪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改制组建而成。洪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佳慧百货、湖南浏阳农商行和湖南德远新能源汽车集团均持股10%,并列为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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