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铂金 >

项目出风险扣信托经理风险准备金?这家公司这样操作,法院:不支持

来源:信托百佬汇   2022-06-02 11:23:41

一家金融机构困顿展业与艰难重组的背后,还存在不少员工薪资纠纷。

信托百佬汇记者注意到,截至2021年末,安信信托在临时公告中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有10桩,其中2桩为证券投资人诉讼,另有8桩为劳动合同纠纷、劳动报酬争议等。

“类似情况也出现在其他问题机构中,安信信托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更充分。”行业资深观察人士称。

那么,安信信托与相关员工的劳资纠纷主因为何?不久之前,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恰好为外界窥探其中原委提供具体案例。

项目出风险扣信托经理风险准备金?这家公司这样操作,法院:不支持

项目出风险扣信托经理风险准备金?这家公司这样操作,法院:不支持

风险责任判定有异议

项目出风险扣信托经理风险准备金?这家公司这样操作,法院:不支持

李某原是安信信托华南片区信托经理, 于2017年1月19日入职,2020年4月30日被解除劳动合同。

随后,李某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安信信托支付2017年度未发放的绩效奖金40万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差额40416.67元,以及2019年度至2020年度未休年假工资6379.31元。

3个月之后,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安信信托向李某支付2019年度至2020年度未休年假工资6379.31元、2017年绩效奖金40万元和律师费5000元。

然而,安信信托认为前述裁决属于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正确,又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梳理案情发现,安信信托与李某的争议点主要在于李某参与的深圳中弘项目(即深圳金时代项目和深圳南玻项目)风险责任如何划分。

安信信托称,李某参与的深圳中弘项目的风险至今仍未释放,他不符合获得风险准备金的条件,也即2017年的绩效奖金40万元。

李某则表示,安信信托未举证证明其2017年度绩效奖金的发放与其陈述的深圳中弘项目(即深圳金时代项目和深圳南玻项目)相挂钩。而且,实际上,深圳金时代信托计划已经终止清算,且属于无风险退出。《风险准备金递延管理制度》未经民主协商程序制定及公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其中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应认定为无效。

这份民事判决书还显示,安信信托自行出具了《安信·安盈金时代股权投资附回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法院认为,该报告由安信信托制作并加盖公章,现其对该报告矢口否认,显然是虚假陈述,意图逃避支付奖金的义务。

某信托公司业务负责人对此分析称,“清算报告的出具即是表明项目清算完毕。现实操作中,如果项目确实出现风险,机构方可以选择不清算,通过申购赎回或受益权转让的方式处理,投资人往往只关心本金收益是否到账,不介意项目是否清算。”

疫情停工抵扣年假争议

安信信托与李姓信托经理的另一争议焦点,是关于疫情停工抵扣年假。

双方在一审期间均确认在2019年度至2020年度李某可享受年休假为6天。安信信托主张其在2020年度因疫情停工,该停工期间应视为其已安排李某休了年休假。但安信信托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告知李某因疫情停工期间优先折抵年休假,所以其主张以停工期折抵年休假的理由不成立。

法院一审判令安信信托支付李某2019年度至2020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6379.31元,二审法院认为,这一判令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确认。

最终,二审法院认定,安信信托应支付李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差额1875.02元;安信信托公司应支付李某2019年度至2020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6379.31元;安信信托应支付李某2017年绩效奖金400000元;安信信托应支付李某律师费5000元;驳回安信信托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及二审法院受理费10元均由信托公司负担。

安信信托艰难重组中

作为A股市场仅有的两家上市信托公司之一,安信信托曾因惊人业绩备受瞩目,也因风险暴露饱受责难。近两年,公司一直处于重组阶段。

4月30日,安信信托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年报显示,2021年度该司实现营业收入2.2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74亿元;截至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0亿元。

审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对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消除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同时认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彼时公告显示,安信信托已向上交所提出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然而,5月27日,安信信托又披露,该司已撤回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安信信托称,公司满足了前述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要求,近期公司所在地新冠疫情持续时间较长,相关工作进程受到延缓。在回复问询函过程中,董事会从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角度进行了更加审慎严格的评估,公司尚未全面恢复自主管理类资金信托等业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一定影响。“基于上述情况,为更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更充分揭示后续不确定性相关风险,公司董事会决定撤回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待上述局面得以转变,基础进一步夯实后,公司将择机再次提交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天量兜底函是安信信托重组的一大风险点。截至2020年底,安信信托存量保底承诺合计余额高达752.76亿元。年报显示,2021年以来,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大量保底承诺持有人与安信信托达成了和解。截至披露日,保底承诺仅余20.07亿元。

作为风险化解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安信信托于2021年7月公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向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砥安”)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3.75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90.13亿元。

今年4月份,安信信托公告称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新股份方案的批复》,同意安信信托以募集新股份的方式变更注册资本。该方案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