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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发布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20条 涉减免住房租金、发放创业补贴等

来源:观点网   2022-06-09 14:22:53

观点网讯:6月8日,武汉市政府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其中涉及减免住房租金、发放就业创业补贴、保障就业权益等优惠政策。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一、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在市内落户,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二、减轻租房安居负担: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有效期内,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

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免缴2年、1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分别不超过2000元、1500元。通知公布前留汉的同等条件大学毕业生,现租住人才租赁房且租期未满3年的,在资格有效的剩余租期内,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

三、全市国有企业新增岗位应拿出不低于60%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四、促进市场化就业:发挥武汉科教资源优势、总部经济聚集优势和“965”产业集群优势,围绕“光芯屏端网”、网络安全、数字创意、人工智能等领域,每年推出10万个以上“高薪优岗”。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小微企业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加强创业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武汉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并按规定给予每年15万元、最多不超过5年的奖补,鼓励其吸纳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入驻。经认定的武汉大学生创业学院,每年根据考核情况,给予每所创业学院3-10万元奖补。被认定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基地的,再给予100万元奖补。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使用。

六、强化创业资金扶持:对武汉大学生“英雄杯”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出的优秀项目给予3—5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

七、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当年招用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就业的小微企业,未达到招用人员规定比例的,可根据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按照每人1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额度。

八、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并在武汉市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外租用经营场地的,给予最高每年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对返乡创业人员在市级返乡创业园区内生产经营发生的场租、水电费,按规定给予不超过当年实际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九、发放创业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与一次性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十、加强创业教育培训:大学生参加创业活动和自主创业情况可折算为学分,允许以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支持高校完善创业休学制度。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毕业学年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照培训课程分别给予300元、1200元、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同时,还涉及大规模开展就业见习、支持鼓励灵活就业、加大技能培训力度等多项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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