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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补贴、扣减税费,上海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来源:中新经纬   2022-05-23 10:24:12

中新经纬5月23日电 “上海教育”微信号消息,上海11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提到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通知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联合下发。

通知提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的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

对具有上海市户籍、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上海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满1年且按规定至少为1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可申请8000元的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

同时,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在疫情期间实施阶段性优惠政策,天使基金“雏鹰计划”已资助企业,资助期内的创业者可获最多3个月延期还款且不记录个人征信逾期,由合作银行视资助企业具体情况配合执行。

天使基金“雏鹰计划”新资助企业,创业者首期还款顺延3个月,对2022届上海高校毕业生首期还款顺延6个月;“雏鹰计划”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从最高50万元调整至最高70万元,评审、立项、资助环节向2022届上海高校毕业生适当倾斜。

通知指出要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力度。上海市高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困难学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上海市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并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照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为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实际月数,累计不超过24个月。

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同时,通知鼓励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该市用人单位特别是工业企业在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扩大人才市场需求,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

上海还要动员中央在沪企业、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扩大针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规模。上海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要在年度招聘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

同时,该市将落实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的税收政策,对招聘上海市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符合相关规定,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每人每年7800元的税费减免优惠。

上海市范围内的小微企业以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招用上海市户籍、离校2年内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通知还就扩大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规模、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计划、建设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行情300959,诊股)就业大市场登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和规划。(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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