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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千叶县6.1级地震震动东京 再看巨灾保险日本模式

来源:金融界网   2021-10-08 12:22:51

日本气象厅消息称,日本千叶县西北部10月7日晚发生6.1级地震,东京地区震感强烈。

日本是地震多发国家,每次强烈地震后,常常是一片废墟,但人们还是一次次重建家园,重新开始生活。这其中,地震保险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日本早在1966年就建立了地震保险制度并颁布了相关法律,根据《地震保险相关法律》《有关地震保险法率施行令》等相关法规规定,保险公司在收取保险费后,向日本地震再保险公司全额投保叫“A特别签约”,日本再保险公司再将部分再保险向日本政府和各保险公司购买再再保险,向各保险公司购买的再再保险叫“B特别签约”,向政府购买的再再保险叫“C特别签约”。

日本家庭财产地震保险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采用超额再保险方式承保。具体做法是:原则上,如发生大地震,理赔金额在750亿日元以下,全由各商业保险公司负责;如在750亿日元至8100亿日元之间,则由各商业保险公司和政府各负担一半;如在8100亿日元至4.1万亿日元之间,则由政府负责95%,各商业保险公司负责5%。也就是说,当发生巨大地震灾害时,政府将承担大部分的再保险责任,因而在整个制度设计中政府担当着最后保障的重任。

日本还配套建立了住宅抗震性能评价体系,地震保险费率根据所在区域、房屋构造及年限、抗震等级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事故发生后,理赔金额根据保险标的大小及保险事故造成损害的程度来确定,且不能超过一定限额。

巨灾保险制度,是指对因地震、飓风、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大面积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给予保障的一种风险分散制度。目前,国际上巨灾保险制度主要有市场主导型、政府主导型及政府和市场结合型三种模式。实践中,市场主导模式的典型代表是英国洪水保险、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地震保险制度;政府主导模式的典型代表是美国洪水保险、新西兰地震保险;政府和市场相结合模式的典型代表是日本地震保险。

我国巨灾保险尚未立法,需要政府深度参与,尽快推出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责任,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完善再保险体系等等一系列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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