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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下属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来源:电鳗快报   2021-10-08 11:23:42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燃气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签订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气源采购合同 合同金额:年合同量×合同期限×合同价格 合同生效日期:2021年10月5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至2032年12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优化气源结构, 对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 1.由于存在因国际油气价格波动、行业政策变化、汇率波动、贸易管制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风险,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同双方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21 年 10 月 5 日,经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 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购销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与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购销合同,采购天然气约 22.5-30 万吨/年。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拟向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 约 22.5-30 万吨/年,其中 2023—2024 年 22.5 万吨/年,2025—2032 年 30 万吨 /年。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贰亿零伍佰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2 年 5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杨士旭 经营范围:原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煤油、航空煤油,乙醇汽油等)、石油化工产品和燃料油、太阳能光伏原材料、产品、配件及生产设备的进出口和批发业务;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LNG)的进口和批发业务(城镇燃气除外); 2.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终母公司为 BP p.l.c.,BP p.l.c.为全球知 名国际能源公司,公司业务遍布众多国家和地区,资信良好。 3.合同对方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量:约 22.5-30 万吨/年; 2.合同期限:2023 年 1 月至 2032 年 12 月; 3.采购价格:LNG 价格 + 服务费 4.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5.合同争议解决: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等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由于存在因国际油气价格波动、行业政策变化、汇率波动、贸易管制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风险,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同双方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提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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