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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宣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类别鉴定指标,符合其中之一即判定为学科类

来源:蓝鲸财经   2021-09-30 18:26:20

蓝鲸教育9月 30日讯,近日,上海市教委发布《上海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类别鉴定指引》,在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1日期间,面向公众征询意见。同时发布《上海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类别鉴定指标》,据此对校外培训服务的类别进行鉴定。

《指引》明确,国家机构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举办面向中小学生实施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培训服务的机构,适用本指引。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实施培训服务的机构,参照执行。

上海市教委明确,凡是符合指标特征之一的,判定为学科类培训:

(一)培训目的:旨在服务学生学科类升学考试科目的学习,提高考试分数,属于应试导向。

(二)培训内容:聚焦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或相关教材规定的知识。

(三)培训方式:以上述学科试题或者知识点的讲解、重复读写练习等为主要方式,以预习、授课和作业辅导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讲授示范、学生听课等为主要形式。

(四)评价方式:以纸笔考试、多次测验为主要评价方式,以分数作为学习结果的主要报告方式。

《指引》指出,培训机构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对其实施的培训服务类别进行审查判断。无法自主判断所开展培训服务类别的,可以聘请专家进行评估与指导。培训机构应当主动按照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相关管理要求,规范开展培训活动,切实避免对外宣传与实际培训服务类别不一致的情况。

为保证鉴定独立性原则,提供鉴定服务的专家与专业机构在开展鉴定工作时,不受外界干扰,保证鉴定工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专家鉴定由3位及以上专家共同实施;鉴定审查的方式包括书面审查、实地查看、课堂观察、员工与学员及其家长访谈等,具体方式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确定;鉴定审查的内容包括培训服务的对象、目标、内容、进度安排、实施方式、评价方式、所使用的教学资源或者培训材料等。

相关专家应符合如下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正确理解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能够准确理解相关政策法规,熟悉课程方案和相关的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未在待鉴定培训机构中任职或者兼职;未在专家鉴定工作中出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或者其他妨碍鉴定结果公正性的行为。

受委托组织实施专家鉴定工作的专业机构,参照本项要求执行。专家鉴定报告作为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参考,据此作出的行政决定相关责任由职能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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