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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最值得购买的信托产品排行榜

来源:金融界网   2021-08-17 19:26:05

本周明星产品

本周推荐以下5只信托产品:

序号信托公司产品名称期限(年)收益率分档资金投向风控措施1山东信托青山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2期)1100-300: 7.4%;300-500: 7.6%;500-2000:7.8%;2000及以上:8.0%房地产土地抵押%2B股权质押2中建投信托安泉620号(佳兆业洛阳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2100-300:7.5%;300-600:7.7%;600-1000:7.8%;1000及以上:8.0%房地产土地抵押3中粮投信托国富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1期)2100-300:7.2%;300-1000:7.4%;基础产业股权质押4中航信托天岚21A011号清洁能源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6期)2100-300:7.5%;300-600:8.0%;600及以上:8.2%工商企业股权质押5中建投信托安泉620号(佳兆业洛阳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1.5100-300:7.1%;300-600:7.4%;600-1000:7.5%;1000及以上:7.7%房地产土地抵押

以上第一款产品由山东信托发行,投资期限为1年,投向房地产领域,最高业绩比较基准为8.0%;第二款产品由中建投信托发行,投资期限为2年,投向房地产领域,最高业绩比较基准为8.0%;第三款产品由中粮信托发行,投资期限为2年,投向基础产业领域,最高业绩比较基准为7.4%(1000及以上:协定);第四款产品由中航信托发行,投资期限为2年,投向工商企业领域,最高业绩比较基准为8.2%;第五款产品由中建投信托发行,投资期限为1.5年,投向房地产领域,最高业绩比较基准为7.7%。第1、5款产品投资期限稍短,适合追求较高流动性和较高回报的投资者;第2、3、4款产品投资期限相对较长,适合投资资产充沛且有较长投资计划的投资者。

本周热点事件

(一)多家上市公司投资信托公司,陆家嘴信托1年获3次增资

正处于转型中的信托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吸引力不断加强。

近日,民生信托股权变更事项获监管机构批复。上市公司洋河股份(行情002304,诊股)将从民生信托大股东手中受让约6%股份。上周末,宁沪高速(行情600377,诊股)宣布拟斥资近20亿元入股紫金信托,将成为其第二大股东。更早之前,中国建筑(行情601668,诊股)全资子公司中建资本受让国元信托逾36%股权,拿下第二大股东席位。

由于资本实力雄厚,近年来上市系信托公司展业优势越发明显,五矿信托、江苏信托等已跃居行业头部。引人注意的是,陆家嘴信托被大股东颇为看好,已获三次增资。

1、3家上市公司,成为信托“准股东”

“本次变更股权将有利于公司完善治理架构,优化股权结构,对民生信托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深远地影响。”民生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何大股东出让部分股权给洋河股份?该负责人表示,作为国有背景的上市公司,洋河股份在资本市场上有较高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其入股将有利于提升民生信托风险应对能力,实现长期稳健发展。

除了洋河股份外,宁沪高速、中建资本也将成为信托公司的新晋股东。8月8日,宁沪高速发布公告称,宁沪高速将出资19.90亿元,认缴紫金信托6.54亿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后持有20%股份,将成为紫金信托第二大股东。2月初,国元信托股权变更获批,中国建筑全资子公司中建资本将接手国元信托36.63%股权,持股占比居第二位。

今年以来,还有3家上市系信托公司大股东进行增资。7月底,陆家嘴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陆家嘴金融发展公司(陆家嘴信托大股东)将对陆家嘴信托增资23.63亿元;6月底,中航信托增资获批,大股东中航投资(中航产融(行情600705,诊股)全资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增至84.42%;2月中下旬,中粮资本(行情002423,诊股)发布公告称,已完成对中粮信托增资,股份升至80.51%。

2、陆家嘴信托,注册资本将增至90亿元

自2020年12月份至今年6月底,陆家嘴信托以未分配利润转增的方式,先后两次分别以8亿元、9亿元增资,陆家嘴信托的注册资本由40亿元增至48亿元、再由48亿元增至57亿元,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7月底,陆家嘴信托采用现金增资33亿元,大股东陆家嘴金融发展公司按持股比例将出资23.63亿元,持股比例为71.61%。

从上半年信托公司业绩来看,排名前10的头部信托公司中,五矿信托、江苏信托是近年来逆袭的信托黑马。以五矿信托为例,2017年1月份,五矿信托67.86%股权划至五矿资本(行情600390,诊股)旗下,成为当年首个正式踏入资本市场的信托公司,而其增资的资金也来自五矿资本的重组配套资金。随后数年,五矿信托业绩突飞猛进,今年上半年以20.06亿元的净利润居行业第三位。

近年来信托公司积极转型,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经营业绩持续稳健向好,获得市场普遍认可。对上市公司来讲,参股信托公司,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同时,上市公司与信托公司的结合,有利于信托公司拓宽展业空间,优化业务结构。信托公司利用协同发展优势,与上市公司在项目储备、资金供给、风险控制等方面形成资源互补和统一合力,从而构建信托公司新一轮发展的增长极。

保险金信托实战细节:“风险管理+传承”功能下有迷局待解

8月9日,平安银行(行情000001,诊股)私人银行落地了国内客户个人最大规模保险金信托3.75亿元。据悉,该笔业务由平安信托家族信托团队操作,私行提供客户渠道。此前不久,中信信托亦协同中信银行(行情601998,诊股)、中信保诚人寿落地了一单总保费1.2亿元的信托投保保险金信托。

但保险金信托业务模式,在监管层面还未获得明确的认定,成了众多机构谨慎涉足该领域的重要考量因素。

1、实战细节,从1.0版到2.0版

国内保险金信托两强格局已然形成。

2014年,中信信托与中信保诚人寿合作落地了国内首单保险金信托,开创了“保险+信托”跨领域服务的先河。而平安信托则属后起之秀,从2019年开始发力保险金信托业务,此后动作频频,不断刷新国内单笔保险金信托的规模纪录。

平安银行私行层面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平安银行私行协助客户设立的保险金信托规模便超200亿元,已超过去两年的总和,累计规模达300亿元,设立总单数超7000单,均处市场前列。

专业人士分析称,目前该市场头部的信托机构就是平安和中信,平安是以集团主导的,目的是为占领市场,靠保险金信托抓住大批终端客户;中信则自称着眼于长远利益,吸引客户进来后还能帮助客户做资产管理;大多数信托公司则没有动力做这个事情,因为对当期利润没有贡献。

多位业务人员称,目前可装入信托财产的保单主要有两类,一是终身寿险,需要几十年以后,客户去世才能触发赔付条款,若累计保费几千万,加上三倍左右的杠杆,身故赔偿的保额可上亿,所以有的客户就担心继承人管理不了该笔资金;二是大额年金,期限则在5年或10年,便可收到保额,年金又可分为生存年金和身故年金。

在委托人和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时,若装入信托财产的仅是保单收益权的话,信托公司只能收取低额的设立费。只有等触发给付条件,保险公司赔付的资金进入信托账户后,信托公司才可收取管理费。这便是保险金信托的1.0版本,也是目前设立的主流,该模式对保险公司友好,仅需变更保单受益人。

专业人士认为,在保险金信托的1.0版本中,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那么当投保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可能会被作为投保人的遗产进行分割,从而造成信托合同在事实上无法执行;如果在保险金信托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因债务纠纷导致保单被执行,这个风险无法规避;如果投保人退保,也会导致信托因无法获得保险金而终止。

由此,便有了保险金信托的2.0版本,也称信托投保服务。

具体操作为,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缴纳初期保费,将剩余保费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资金信托,将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和投保人都变更为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管理并按时缴纳保费。该模式一开始便设立了资金信托,信托公司可收取管理费。

这种模式解决了投保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及投保人退保的风险,同时还能隔离自然人作为投保人的债务风险。但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却没有动力去推动,且未见有大量的需求,还面临保单合同修改以及其它合规风险。除此之外,保险金信托业务还有一个最大的障碍,便是监管的不确定性。

2、定义与规范,有待监管框架明确

原保监会办公厅曾于2017年印发过一份关于保险金信托的保险监管参考内部资料,其中对保险金信托的概念进行了解释,并指出,保险金信托是一种新型的、较为复杂的金融工具,特别是在我国金融分业经营的大背景下,对保险业及信托业监管者都提出很大挑战。因此,需要在明确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双方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加强监管合作,实现有效的信息互通,进而防范跨市场风险传导。而在公开层面,保险金信托发展7年来,至今未有来自监管对其未有明确的意见和定义。

目前业内多将保险金信托放入家族信托业务中开展,但监管在2018年发布的37号文中,对家族信托的定义里提到,家族信托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但是,目前保险金信托的设立门槛多为100万元起步,多位人士透露,其所在公司的保险金信托单笔规模多集中在500万元上下,并不符合监管对家族信托财产门槛的设定要求。

此外,从信托和保险监管角度来看,专业人士指出,因为该项业务涉及到不同的监管部门,而且目前也无法证明该项业务对行业的促进效果,所有的监管政策调整都需要考虑成本问题。但亦有业内人士表达了相反观点,认为保险金信托本身便在一个大的信托框架下,受《信托法》管辖,该项业务应属于服务信托范畴,监管的定义并不是十分有必要。

保险金信托作为一种创新型业务模式,其“风险管理+传承”的功能直击当下中产及高净值人群的痛点,或成银行占领财富管理市场、吸引客户的新机遇,期望未来监管部门能在这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以更好地维护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但从保险和信托的法理上来讲,目前这样一个架构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说未来出台相应的规范,也不外乎是在这个框架下来对这个业务进行进一步细化。

三、发行情况

(一)发行规模

本周共有36家信托公司发行了283款集合信托产品,发行数量环比上升2款,增幅为0.71%。283款发行的产品中,有236款产品公布了募集规模,平均计划募集规模为2.33亿元,与上周相比环比增加0.35亿元,增幅为17.78%。本周发行的信托产品总计划募集规模为550.31亿元,环比增加111.08亿元,增幅为25.29%。

本周募集规模最大的产品是中航信托发行的“天颢21A006号房开基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2期)”,这是一款房地产类产品,募集规模为30.00亿元。

(二)发行期限及收益率

从期限上看,283款新发行的产品中,有254款公布了期限,平均期限为33.15个月,环比增加3.55个月,增幅为11.98%。

从数量上看,期限为24个月的产品数量是最多的,12个月的产品位列第二。

与上周发行的产品对比,24个月的产品数量减少15,收益率略有上升;12个月的产品发行数量减少8,收益率大幅上升。

(三)资金投资领域

从资金运用领域来看,房地产领域产品发行了87款,工商企业领域产品发行了27款,基础产业领域产品发行了53款,金融机构领域产品发行了86款,其他领域产品发行了0款,证券市场领域产品发行了30款。

与上周的发行市场比,投入到房地产市场中的产品数量增加10只,投入到工商企业市场中的产品数量增加6只,投入到基础产业市场中的产品数量减少18只,投入到金融机构市场中的产品没有变化,投向其他领域的产品数量减少3只,投入到证券市场中的产品数量增加7只。

(四)资金运用方式

从资金运用方式上看,贷款运用类产品发行了45款,股权投资类产品发行了60款,权益运用类产品发行了130款,证券投资类产品发行了30款,组合运用类产品发行了18款,债权投资类产品和其他类产品均没有发行。

本周新发行的产品在资金运用方式上,依旧以贷款类和权益投资类为主,贷款类产品数量增加2只,股权投资类产品数量增加6只,权益投资类产品数量减少9只,证券投资类产品数量增加7只,组合投资类产品数量减少4只,债权投资类产品数量和其他投资类产品数量均没有变化。

(五)机构情况

本周共有36家公司发行了283款信托产品,其中光大信托的发行量最大,为58只。

四、成立情况

(一)成立规模

本周共有35家信托公司成立了327款集合信托产品。327款新成立产品中,有175款公布了成立规模,平均成立规模为3.19亿元,环比增加0.34亿元,增幅为12.07%。本周成立的信托产品总成立规模为558.87亿元(不包含未公布成立规模的产品),环比减少0.34亿元,降幅为0.06%。

本周成立规模最大的是中航信托成立的“天颢21A006号房开基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2期)”,成立规模为300.00亿元,这是一款房地产类产品。

(二)成立期限与收益率

本周共有274款新成立产品公布了期限,平均期限为44.91个月,环比增加11.40个月,增幅为34.02%。

收益率上,共有123款新成立产品公布了预期收益率,平均预期收益率为7.10%,环比上升0.05个百分点,增幅为0.72%。

(三)资金投资领域

从资金运用领域来看,房地产领域产品成立了64款,工商企业领域产品成立了27款,基础产业领域产品成立了41款,金融领域产品成立了136款,其他领域产品成立了8款,证券市场领域成立了51款。

(四)资金运用方式

从资金运用方式来看,贷款类运用类产品成立了44款,股权投资运用类产品成立了49款,其他运用类产品成立了0款,权益投资运用类产品成立了155款,组合运用类产品成立了28款,证券投资运用类产品成立了51款,债权投资运用类产品没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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