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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冕宁:新房降价幅度不得高于备案价的20%

来源:焦点财经   2022-07-20 22:22:42

焦点财经讯 李泳青 7月19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发布《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冕宁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的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购房补贴、预售资金监管、降价幅度及问题楼盘的处置等。

《措施》要求,加强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销售价格指导和管理,在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10日内一次性公示房源价格,公示价应与报备价格一致,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同时不能低于备案价20%以上销售。房源报备价格不得擅自调整,若确需调整的应重新报房地产管理部门重新审核。

《措施》明确,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40万元调整至45万元;单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

文件指出,将进一步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由原来的20倍提高至25倍;执行宽松的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房不认贷”;支持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在冕宁县购买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设专项服务窗口接待外地在冕宁县购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享受冕宁县内缴存职工同等贷款额度。

冕宁县还要求,加快协调处置房地产开发项目遗留问题(针对问题楼盘),加快已拿地未开工、在建在售及已交付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道路建设进度,确保按公布时限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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