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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发布稳定房地产市场“十六条”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1-10-12 18:23:29

近日,哈尔滨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六条举措,旨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根据最新政策,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哈尔滨购房将获得补贴;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哈尔滨发布”官方微信10月10日消息,哈尔滨市住建局等部门日前制定《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规定,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年度信用等级为绿牌和蓝牌的开发企业,2022年6月1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高层达到一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多层达到二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的,企业可按栋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022年12月31日前,对于已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满足返还条件的应尽快予以返还。同时,根据企业信用和项目建设进展实际,监管资金入账金额在扣除5%留存监管资金后仍有余额的,在返还各阶段监管资金的基础上,每阶段提高原来应返额度的20%,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6个月社保的,以及已自主创业的,年龄在35岁以下的各类人才,在哈尔滨购置首套商品房时即可享受购房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生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2万元。

新市民在哈尔滨购置首套商品房时即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万元。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哈尔滨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哈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建户缴存公积金政策,社保开户即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意见》明确,放宽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仍不能满足需要的,可申请组合贷款。各区、县(市)政府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属地主体责任,积极引导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促销活动。

政策进一步完善

2020年11月,哈尔滨市出台了《关于疫情期间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共计十四条扶持措施。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此次哈尔滨出台的十六条措施与去年底出台的十四条措施在一些规定上有重合之处。这也是对去年底政策的进一步跟进与完善。例如,在异地公积金使用方面,两次政策都规定“支持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哈市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两次政策都提到支持、鼓励房企打折促销;对实际用于居住用途的公寓房屋水、电收费按民用价格标准执行。

此外,哈尔滨此前出台《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的若干政策》。对哈尔滨市9城区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领域新引进并落户的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在哈购房时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对9城区内企业新引进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对在9城区内企业新就业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对在9城区内企业新就业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专、中专、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7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减轻房企资金压力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哈尔滨楼市降温明显,9月份更是因为疫情影响基本全面“冰冻”。10月份疫情逐渐控制,但整体市场仍表现不佳。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8月哈尔滨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0.3%,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下降0.2%。

市场供应方面,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哈尔滨8月商品住宅供销量呈下降趋势:供应面积同比下降14%,环比上升249%;成交面积同比下降26%,环比上升8%;成交金额同比下降33%;成交均价同比下降10%,环比下降4%。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为房企减负提出了很多务实的内容,包括降低预售许可的标准、加快预售资金的返还、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支持房企促销活动等。这些规定很大程度可以减轻房企的资金压力,同时有助于房企更好进行销售和项目开发。

严跃进指出,政策从住房消费端出发,多渠道落实了去库存的政策,包括对大学生和新市民实施购房补贴、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公寓产品落实民用价格标准等。此类规定将降低购房者入市的成本,同时在财政、金融、税费等方面提出了更多保障,有助于鼓励购房者积极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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