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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7亿!银保监会通报281家机构

来源:中国基金报   2021-03-13 13:23:18

2018年,银保监会开展了“农村中小银行股东股权三年排查整治行动”。3月12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称,三年来,3898家农村中小银行全部完成了机构自查和监管检查,实现了排查整治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基于发现的问题,银保监会依法依规对281家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1.5亿元,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罚款、取消任职资格等处罚共计711人次,罚款金额合计2039万元。

农村中小银行股东数量多、结构极为复杂,呈现“小”“散”“弱”的特点。三年排查整治共涉及持股1%以上股东38.5万个、股权3889亿股,累计发现问题1.99万个。

问题集中反映在以下五方面:

第一,股东资质不合格。部分问题投资者通过粉饰报表、财务造假等方式入股,为机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如某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时,第一大股东在审计报告中虚增收入8000余万元,将实际经营亏损篡改为盈利,隐瞒真实资质。

第二,入股资金来源不合规。部分股东以委托资金入股,最终酿成股权纠纷,影响机构经营稳定;还有的甚至贷款入股,导致资本严重不实。如某农商行70个股东从该行获取贷款13.1亿元用于向其投资入股,占该行总股本的62%。

第三,逃避“穿透”监管,超比例、超数量持有股权。部分股东通过与关联方签订抽屉协议、委托代持等方式隐匿关联关系,违反“两参或一控”等监管规定大量入股银行。如徐某及其22个“隐形”关联方以上述方式持有17家农商行股权共4亿股,其中在13家为主要股东。

第四,违规开展关联交易。部分机构违反关联交易条件、程序或超出额度向股东授信,还有的通过多种手段掩盖关联交易以规避监管和信息披露。如某农商行以不足该行最低执行利率一半的水平向9个关联方发放贷款2.5亿元;某农商行未履行关联交易审查程序,其股东及多家关联公司以“化整为零”方式从该行获取数十笔贷款,总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95%,其中大部分已形成不良。

第五,股权质押不受约束。部分股东未履行对机构的事前告知义务,高频次、高比例质押股权进行融资;部分机构直接或变相接受本行股权质押,最终形成资本流失。如某村镇银行6个主要股东未按程序向董事会提出申请即将所持股权全部质押,导致该行被质押股权占比高达56%;某农商行利用“股权质押反担保”的形式,事实上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押,向股东提供授信1.1亿元。

三年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监管部门多管齐下,重拳出击清理整治股东股权违规乱象,做到了“三个一批”:

1.整改了一批问题,开展监管约谈2611次,印发监管提示函2180份,督促完成整改1.36万个问题,整改率已达70%;

2.清理了一批股东,对4758个股东的表决权进行限制,责令转让股权合计达62.3亿股;

3.处罚了一批机构,依法依规对281家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1.5亿元,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罚款、取消任职资格等处罚共计711人次,罚款金额合计2039万元。

整改过程中,注重压实机构及其股东的主体责任,让老股东依法承担损失,对新股东严格资质审核,促进农村中小银行优化治理结构和转换经营机制同步并行、有机融合。

此前,银保监会原副主席祝树民曾在《以深化改革推动农村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建设》文章中指出,要正视农村中小银行公司治理短板和不足,并强调要牢牢扭住公司治理这个“牛鼻子”,着力打造具有农村中小银行特色的公司治理体系,包括: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聚焦主业、服务支农支小;狠抓股东股权源头治理、筑牢根基;把防控风险放在更重要的位置等。

银保监会方面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巩固股东股权三年排查整治工作成果,以推动加强党的领导为核心,以深化农村中小银行改革为抓手,不断改进股东股权管理和完善公司治理,通过规范股东行为、优化股权结构、提升治理水平,带动增强中小银行风险防控和服务实体经济“两个能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乡村振兴更好地赋能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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