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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保监局建立“连续贷+灵活贷”机制 进一步提升信贷稳定性和匹配度

来源:浙江银保监局   2022-05-30 18:22:32

为科学匹配贷款期限和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稳企业、稳预期、稳资金、稳银企关系,浙江银保监局印发《浙江银保监局关于建立“连续贷+灵活贷”机制 进一步提升信贷稳定性和匹配度的通知》,推动辖内银行业结合浙江实际,科学匹配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和企业生产周期,持续缓解贷款期限错配和频繁转贷压力,降低融资成本,有力保障实体经济有效需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信贷资金稳定可预期、还款方式灵活适配的“连续贷+灵活贷”机制,优化信贷资金供给结构,科学匹配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稳定企业融资预期。力争2022年末辖内“连续贷+灵活贷”机制贷款余额占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余额比例超50%,“连续贷+灵活贷”机制贷款余额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超50%。

二、准入标准与支持重点

遵循市场化、专业化风险判断确定准入标准,鼓励实行正面+负面的动态“名单制”管理。重点支持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正常(包括受疫情影响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但有恢复正常生产能力,企业发展前景良好)、信用资质良好、符合发放流贷资金周转贷款条件以及银行机构基于审慎经营、合规管理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企业。

三、服务模式

推进“4+X”框架,总结深化现有的无还本续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循环贷款和年审制等服务模式,鼓励银行机构持续迭代开发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服务。

(一)无还本续贷模式。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等客户,经其主动申请,提前按新发放贷款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在原贷款到期前签订新的借款合同,以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的贷款服务。不包括发生不良后的贷款重组、贷款展期等情况。企业可以通过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线上申请无还本续贷。

(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模式。贷款期限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下同)的流动资金贷款服务。

(三)循环贷款模式。重点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纯线上随借随还类循环贷款产品,客户通过授信审批后,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资金,支取时无需再次审批。

(四)年审制贷款模式。指在期限1至3年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中合理设置年审标准,对每个融资时段到期前通过年审的客户,无需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即自动进入下一个融资时段,缓解客户短期还款压力,降低转贷成本。

(五)其他模式。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创新,立足期限匹配、还款方式灵活,持续迭代开发适应各类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服务。

四、完善配套机制

一是加强信贷精细化管理,根据企业资金流特点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和期限,减少期限错配。

二是优化管理流程和系统改造,建立提前审贷和续授信审查等机制和电子业务流程。

三是加强久期管理和贷后资金用途监控,合理确定贷款风险分类,符合正常类标准的,应当划为正常类,不得用于掩盖不良资产。

四是落实落细尽职免责制度,合理确定风险容忍,明确基层员工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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