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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贷不认房”!秦皇岛市还清公积金贷款再申请,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30%

来源:金融界   2022-06-07 12:23:25

公积金“认贷不认房”!6月6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新政称,还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

对于最高贷款额度,公积金新政显示,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且为超低能耗建筑的自住住房时,在不超过该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且还款能力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贷款额度上浮10%。

除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外,缴存人购买的房屋应为有关部门已认定备案的二星级以上超低能耗绿色建筑。

若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长房龄限制由不超过25年调整为不超过30年,且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45年。

新政还提到,可以发挥家庭成员之间互助功能。秦皇岛市缴存人全款购买本市新建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只限一次)。提取金额最高不得超出购房总价款。

此外,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新政显示,可按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缓缴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在年底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待经济效益好转后进行补缴。缓缴企业的职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企业缓缴影响。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审核认定后,对该笔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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