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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观察|菲沃泰资产6.6亿募资16.6亿,业绩受华为减产影响大

来源:红星新闻   2022-03-17 19:22:45

近日,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沃泰”)更新了招股书(上会稿)。菲沃泰拟在科创板上市,拟募集资金16.64亿元,用于总部园区项目、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在菲沃泰的主要客户名单中,包括小米(01810.HK)、立讯精密(002475.SZ)、华为、vivo等大厂,但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2018年-2020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均超过80%。2021年1-9个月,由于公司对主要客户华为的销售收入同比下降76.58%、对vivo的销售收入同比下降38.6%等原因,导致公司营业成本增加、整体毛利率下降。

此外,截至2021年9月末,菲沃泰资产总额为6.62亿元,而其募资规模为公司资产总额的2.51倍。公司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情况以及对营收、利润等的影响,引起了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关注。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菲沃泰还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等问题。

去年1-9月营收追上2020年全年

净利润却存较大差异,引交易所关注

菲沃泰主要从事高性能、多功能纳米薄膜的研发和制备,公司基于复杂应用场景的需求为电子消费品整机及零部件提供具备防水、防油、防腐蚀、防硫、耐盐雾等功能的纳米薄膜产品及配套的镀膜服务,同时根据客户需求销售纳米镀膜设备。

招股书显示,公司营业收入稳步提高,但净利润却在2021年出现“疑问”。2018年-2020年及2021年1-9月(报告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991.02万元、1.43亿元、2.38亿元及2.31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1494.71万元、3168.57万元、5555.00万元和1586.69万元。

在上交所最新出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要求菲沃泰量化分析2020年、2021年1-9月营业收入差异不大、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菲沃泰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中表示,这主要是由于2021年1-9月营业成本增加导致营业毛利较2020年度减少2463.41万元,同时股份支付费用较2020年度增加1512.69万元所致。

其中,2020年12月,公司通过持股平台宁波纳泰、宁波菲纳对公司员工进行员工激励。公司于2020年及2021年1-9月分别确认股份支付费用2942.88万元和4455.57万元,均计入当期成本及费用。剔除股份支付后,2021年1-9月净利润为6042.26万元,较2020年度减少2455.62万元。

而2021年1-9月营业成本增加、整体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生产模式结构的变化以及对华为、vivo的销售规模下降。

对华为、vivo销售大幅下降

对苹果销售上升,但营业成本高企

招股书显示,菲沃泰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6.49%、80.59%、84.45%和73.43%,主要客户为小米、立讯精密、仁宝资讯、华为和vivo等,这主要是由于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的集中度较高。

菲沃泰表示,如未来公司与客户的合作项目受疫情、国际政治经济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新项目开发以及拓展新客户时受行业环境、客户规划、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如出现拓展工作进展缓慢或者失败的情况,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事实上,菲沃泰招股书中提示的风险已经发生。

2018年-2020年,华为均为菲沃泰第一大客户,公司对其销售收入分别为3206.19万元、7000.53万元、9722.97万元,占当期营收的比例分别为45.86%、49.01%、40.88%;但2021年1-9月,华为已经降至公司第四大客户,公司对其销售收入为1888.35,占当期营收的比例为8.17%。

2018年-2019年,vivo均为菲沃泰第二大客户,公司对其销售收入分别为1553.02万元、1921.98万元,占当期营收的比例分别为22.21%、13.46%;2020年,vivo降至公司第三大客户,公司对其销售收入1120.71万元,占当期营收的比例为4.71%;2021年1-9月,vivo已经退出公司前五大客户之列。

菲沃泰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中披露,2021年1-9月,公司来源于主要客户华为的销售收入同比下降76.58%,主要是由于自2020年第三季度起,受芯片供应短缺的影响,华为智能手机出货量有所下降;2020年和2021年1-9月,来源于主要客户vivo的销售收入分别同比下降41.69%和38.64%,主要是因为vivo采用纳米薄膜进行综合防护的产品系列减产,同时新机型出于降低成本等因素减少了纳米镀膜技术的使用。而华为和vivo都是菲沃泰毛利率较高的驻外融合生产项目,菲沃泰不需要承担装盘、场地、电费等成本。

与此同时,菲沃泰采用驻外独立生产模式进行生产的苹果公司耳机类项目,在2021年下半年开始逐步进入量产阶段,因此2021年1-9月驻外独立生产模式业务规模有所扩大,收入规模及占比均提高,但装盘、场地、电费等成本由菲沃泰承担,导致相同业务的生产成本相应提升。此外,苹果项目量产前期产能利用率较低,同时投入的直接人工和相关耗材等成本较高,导致产品单位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的镀膜成本减值损失为993.08万元,金额较大,进一步拉低了净利润水平。

菲沃泰表示,2021年1-9月,公司收入规模与2020年基本持平,但毛利率由2020年的77.83%下降至69.46%,使得营业毛利有所降低。

财务内控制度存在缺陷

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报告期内,菲沃泰存在向关联方“转贷”、拆借资金,由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等资金收支不规范的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菲沃泰的前身为无锡荣坚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坚五金”)的纳米防水事业部。2016年,菲沃泰从荣坚五金独立出来。

为符合公司独立性的要求及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2020年5月,菲沃泰与荣坚五金实施业务重组,荣坚五金将PECVD镀膜设备相关业务及所涉及的资产、人员、知识产权转移至菲沃泰。本次业务重组的交易对价为3165.01万元;2020年10月,公司通过子公司菲沃泰美国与控股股东Favored Tech实施业务重组,本次业务重组的交易对价为192.61万美元。

招股书披露,2018年至2020年,菲沃泰从银行取得贷款资金,转账给荣坚五金,再从荣坚五金拆借,金额合计3500万元,上述行为属于违规转贷。

此外,2019年和2020年,菲沃泰还向荣坚五金开出商业承兑汇票,由荣坚五金将票据贴现后取得款项,再借给菲沃泰,累计金额达3000万元。

报告期内,菲沃泰还存在通过关联方缴税、支付工资、报销走账、收款等违规行为。尽管菲沃泰在招股书中强调,2020年股改后已不存在上述不合规现象,但这些资金使用上曾存在的瑕疵,从侧面反映出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存在缺陷。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菲沃泰与关联方荣坚五金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件,这也是导致其存在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1年9月30日,菲沃泰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245.63万元。菲沃泰表示,若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出现下滑,盈利能力受限,短期内无法覆盖未弥补亏损,公司将存在短期内无法向股东现金分红的风险,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菲沃泰首发能否顺利过会,红星资本局将持续关注。

红星新闻记者 任志江

编辑 陶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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