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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农商行IPO被否 “拦路虎”主要涉及这几个方面

来源:金融界   2022-04-15 10:23:32

排队四年之久,江苏大丰农商行IPO被否,4月14日,证监会披露的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4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大丰农村商业银行(首发)未通过。 发审委会议向大丰农商行提出三方面问题,主要涉及该行核心竞争力、资产质量情、江苏省联社与该行关系等。

作为区域性农商行,大丰农商行客户主要集中于盐城市大丰区,证监会请大丰农商行代表,结合农商行跨区展业的监管政策、区域经济发展趋势,说明是否具有较为全面的竞争力,大丰农商行为提升核心竞争力采取的措施及其有效性;结合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说明在我国利率持续下行的趋势下,如何保持持续盈利能力;结合经营区域、资金实力、科技投入等因素,说明提升抗风险能力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相关风险因素是否充分披露。

资产质量方面,证监会请大丰农商行代表,结合报告期该行主要经营地的经济运行情况、新冠疫情影响等外部因素,说明对该行资产质量的影响情况;结合各类贷款迁徙情况,说明五级分类的执行程序及相关内控措施的有效性,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说明部分集团客户贷款余额超过授信总额的原因,相关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个人储蓄存款揽储是否合法合规,定期储蓄存款增长是否可持续。

由于大丰农商行接受江苏省联社监管,且核心系统由江苏省联社开发建设和运维管理。请大丰农商行代表说明,江苏省联社与大丰农商行的关系,省联社对大丰农商行董事会成员构成、高管任命、日常监管、运营管理、风险管理、重要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和运维管理等职责和管理情况,是否影响大丰农商行的独立性和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报告期与省联社之间的投资及其他资金往来情况,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存在管理费分摊的情形;报告期内大丰农商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定价机制以及披露情况,是否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是否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

证监会表示,对于以上问题,请大丰农商行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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