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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承销业务中尽调“敷衍了事”,中金公司、海通证券两大券商收警示函

来源:银柿财经   2022-08-11 20:23:06

8月11日,两大龙头券商海通证券(600837.SH) 和中金公司(601995.SH)收到了证监局的警示函。

银柿财经记者了解到,辽宁证监局表示,经查,海通证券作为华晨汽车申请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和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华集01)的主承销商,存在对承销业务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情况。海通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杨若冰作为海通证券上述债券项目负责人,收到了证监局对其采取的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辽宁证监局同时表示,经查,中金公司作为华晨汽车集团申请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和2019年第一期债券(债券简称19华集01)的主承销商,存在对承销业务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情况。

证监局认为,中金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七条的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证监局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证监局要求中金公司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债券承销工作,提高执业质量。

此外,辽宁证监局还发布了关于对中金公司张翀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辽宁证监局表示,张翀作为上述债券项目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张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记者注意到,海通证券和中金公司收到警示函,均因涉及华晨汽车债券违规事宜。

2021年9月,证监会对华晨集团进行行政处罚。据证监会处罚信息认定:华晨集团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华晨集团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披露的文件涉嫌虚假记载等五项涉嫌违法违约行为;虚增净利润26亿元。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显示,华晨汽车因以虚假申报文件骗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等多项违法行为,合计被处以5360万元罚款,另对祁玉民等相关人员处以8万元至60万元不等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号称“投行贵族”的中金公司近期还因90后员工被曝月薪超8万而登上热搜。7月28日,在小红书上传出了一张截图,截图显示,中金公司一名交易员的老婆晒出了丈夫的收入证明,该证明显示其月均收入为82500元。该女子还问:“93年老公的收入水平,所以算婚后财产吗?”该女子言论被截图传播后,迅速引发热议。随后中金公司公开表示该员工已被停职调查(详见《“90后”中金员工被妻子晒“月入超8万”,涉事男主被停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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