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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报送自查材料 广东证监局要求24家私募接受监管约谈

来源:中新经纬   2022-07-07 21:24:26

中新经纬7月7日电 因未按要求报送自查材料,2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相关负责人被广东证监局要求接受监管约谈。

广东证监局网站7日公布《关于要求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负责人到我局接受监管约谈的通知》,该局2022年3月14日印发《关于开展辖区私募投资基金2022年自查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发〔2022〕25号),要求各私募基金管理人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其中管理规模在2亿元(含)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该局报送自查材料,截至6月15日,仍有2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向广东证监局报送自查材料。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为依法履行私募基金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私募基金事中监管,现通过公开通知的形式提出监管要求,请各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携带自查材料于2022年8月15日下午2点到广东证监局接受监管约谈。如仍拒不履行配合义务,该局将采取进一步惩戒措施。

被监管约谈的2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包括广州九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聚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来源:广东证监局网站截图广东证监局网站公布的《关于开展辖区私募投资基金2022年自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为加强广东辖区私募投资基金(简称私募基金)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简称《私募办法》)等有关规定,该局决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组织开展2022年私募基金自查工作。

自查内容为各私募机构按照通知要求,检查自身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以及中基协有关规定情况。

自查重点包括:

私募机构在宣传推介、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等业务环节是否合规:登记备案、信息报送、信息披露等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是否完善;

是否开展量化交易、涉及房地产相关行业,是否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者无关的业务等。(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