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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将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简化预算编制

来源:中新经纬   2021-08-13 18:24:02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3日电 据国务院办公厅13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将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

《意见》指出,将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简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同时,下放预算调剂权。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还要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

《意见》要求,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合理确定经费拨付计划。项目管理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研究进度、资金需求等,合理制定经费拨付计划并及时拨付资金。加快经费拨付进度。财政部、项目管理部门可在部门预算批复前预拨科研经费。同时,还要改进结余资金管理。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

《意见》强调,要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其中,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为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

同时,扩大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范围。将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中央级科研院所。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并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此外,还将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其中,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

《意见》称,还将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推进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同时,还将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并)改进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方式。

《意见》还指出,将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拓展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渠道。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参与,发挥金融资金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创业。同时,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前沿科技领域,遴选全球顶尖的领衔科学家,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在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范围内,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安排科研经费使用。另外,还将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给予稳定资金支持,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赋予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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