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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私募市场略有降温 利好落地释放多重积极信号

来源:金融时报   2021-11-25 10:23:48

四季度以来,私募股权(PE)、创业投资(VC)市场的募资显得有些冷清。

有数据显示,今年10月,PE/VC市场新成立基金数量环比收缩近三成。从备案情况看,来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月报显示,今年10月,在中基协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为332.90亿元,环比下降27.31%;新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规模为129.43亿元,环比下降44.95%。

再看投资方面,10月份,PE/VC市场的投资规模环比小幅下降,同比基本持平。投资行业方面,投资数量居于首位的行业依然是IT及信息化,医疗健康、制造业两大行业的投资热度持续。

令人欣喜的是,三季度以来,PE/VC市场接连迎来“新气象”。11月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开市,增强了PE/VC机构的投资信心。近日,财政部官网显示,财政部、科技部对《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办法对子基金的投资阶段进行了明确,同时鼓励地方政府投资基金与转化基金共同设立子基金。

10月份新设基金数量环比下滑

10月份,PE/VC市场新设基金数量明显减少。据CVSource投中数据统计,今年10月,PE/VC市场新设立基金数量共计686只,同比上升28.92%,环比收缩27.33%。当月,近500家机构参与新设基金,新设多只基金的机构超70家。从规模看,大规模基金数量明显减少,百亿元级基金多聚集于母基金、引导基金和碳中和主题基金。

值得注意的是,在10月份新设主题基金中,近期火热的“元宇宙”概念崭露头角,作为其入口的VR(虚拟现实)再次获得资本关注。分析人士认为,资本市场对“元宇宙”板块概念关注居多,对产业发展关注较少。从中短期看,实际上“元宇宙”并不算一个特别好的风口,目前市场的运算能力、技术储备和技术架构尚显不足。

投中研究院认为,结合新设基金数据不难发现,行业政策的变化和产业的长远布局使得私募资本的脚步放缓,市场观望的气氛渐浓。

而从备案情况看,10月份,中基协新备案私募基金数量2226只,环比下降47.54%;新备案规模778.19亿元,环比下降49.23%。其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77只,新备案规模332.90亿元,环比下降27.31%;创业投资基金270只,新备案规模129.43亿元,环比下降44.95%。

不过,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持续增加。据中基协统计,10月份,在中基协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的机构149家,办理通过的机构105家,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42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63家。10月份,中基协中止办理6家相关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48家。

在新成立基金数量下滑的同时,私募市场的投资脚步也开始放缓。据统计,10月份,PE/VC市场投资案例数量517起,环比下降超10%,同比基本持平。从细分行业看,IT及信息化行业获得投资数量最多;医疗健康在10月份最为“吸金”;能源及矿业更受资本关注,交易数量增加6起,为当月增幅最大行业。

近日,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完成超5亿元人民币D轮融资。投资方包括高瓴创投、CPE源峰、国药资本等。事实上,近年来,医疗健康行业持续“吸金”。据IT桔子统计,截至目前,医疗健康赛道今年以来发生的投资数量达1172起,投资金额合计2680亿元。

私募市场发展迎来利好

三季度以来,PE/VC市场在外部环境方面迎来“新气象”。其中,北交所的开市,让投资者、券商、未上市中小企业以及私募机构都感到振奋。

11月15日,北交所正式开市。北交所的设立补齐了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的短板,为包括专精特新企业在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带来了更精准、更包容、更便捷的上市渠道,建立起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相关市场机构数据显示,北交所运行首周,上市公司成交额达212亿元;截至11月19日收盘,首批81家上市公司总市值达2695.96亿元。

在北交所首批上市公司的背后,能看到诸多PE、VC的身影。Wind统计数据显示,北交所首批上市的81家公司中,各类入围PE/VC数量过百家,包括政府引导基金、明星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等。

私募行业人士认为,北交所成立后,投资机构主要可从两方面获益,一是北交所的交易规则缩短了退出时间;二是退出后获得的资金可用于循环投资,绝对投资收益有望提高。

政策方面同样迎来利好。据财政部官网11月23日发布的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规定,财政部、科技部对《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

这是时隔10多年以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首次重大修改。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为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引导社会力量和地方政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力度,中央财政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转化基金”)。为规范转化基金管理,财政部、科技部共同制定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后的《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着诸多亮点。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在修订后的办法中,对子基金的投资阶段进行了明确:子基金重点支持转化应用科技成果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此外,一系列关于子基金“募投管退”方面的修改,也体现出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的信号。例如,转化基金与其他出资人同股同权清算退出;其他投资者在子基金存续期内购买转化基金所持子基金的份额或股权,转化基金可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对其适当让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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