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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昊医药疑被公司两名司机敲诈 总经理自掏腰包后报警

来源:金融界   2022-07-13 16:23:26

2022年7月12日,北京法院网披露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钱某、郭某因犯敲诈勒索罪,两人分别有期徒刑三年。

判决书显示,钱某、郭某分别于2018年4月、2012年8月入职北京某医药公司任司机,二人于2020年11月期间,以举报公司行贿作为威胁,敲诈该公司总经理于某6.6万元,后又对于某进行言语威胁试图继续敲诈,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证实,2021年3月22日接北京某医药公司报案,同年3月24日10时许,在北京某医药公司将被告人钱某、郭某抓获。

根据被敲诈公司副总温某、总经理于某证言可以大致还原出案情经过。钱郭二人声称认识纪委工作人员,并且已经掌握公司向政府官员行贿的证据,如果不满足其要求就将对公司及往来公职人员进行举报。

二人要求公司将钱某的工资涨到3万元每月,同时以300元每股的价格回购郭某手中的6万股股票(2021年3月22日,星昊医药股票成交价为13.05元/股)。据了解,郭某间接持有某医药5.61万股。

“11月6日下午,我到郭某办公室问郭某、钱某有什么要求,郭某说他不干了,让公司把他的6万股票回购,每股300元人民币,把钱某的工资涨到3万元。如果不答应就去举报和公司有往来的公职人员,把他们都抓进去。并说你求安宁,我求财,怎么办是你的事情,我就要钱。”于某在证词中表示。

对于第一次受到敲诈勒索时没有及时报案,反而给钱郭二人6.6万元,于某在陈述中表示,“当时公司正在做IPO,我不想因为钱郭二人给政府相关部门添麻烦造成不好影响,不想有负面消息,因而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与二人协谈,并自掏腰包给了二人共6.6万元。”

不难发现,被钱某二人敲诈的即为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星昊医药”)。

星昊医药于2007年8月在新三板挂牌,公司2021年7月与申万宏源(行情000166,诊股)签署《公开发行股票并进入精选层辅导协议》,日前,星昊医药已就北交所上市递交招股书。

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钱某、郭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郭某、钱某有期徒刑3年,并分别处罚金3万元。

另据判决书显示,该案涉及的相关违规违纪线索已移送北京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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