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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一副院长利用药品二次议价受贿 国药现代控股子公司一销售经理贿送9.8万

来源:金融界   2022-04-18 16:23:02

金融界4月18日消息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蒋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8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据了解,蒋某出生于1974年,原系海盐县中医院副院长。2017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蒋某利用其担任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本药物管理办公室主任、海盐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销售助理宋某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98000元,并在销售药品入选海盐县二次议价药品使用与备用目录等方面为对方谋利。

具体来看:2017年上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被告人蒋某先后多次收受宋某所送现金及大润发超市购物卡,计价值人民币95000元; 2017年夏天,被告人蒋某接受宋某邀请,携家人到杭州旅游,并接受宋某支付旅游费用,计价值人民币3000元。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8000元,数额较大,并为他人谋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念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遂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此外,违法所得9.8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值得一提的是,贿赂蒋某的销售助理就职于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致君”),该公司是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现代(行情600420,诊股)”)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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