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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获批筹建

来源:国际金融报   2022-02-17 12:24:46

2月15日,银保监会正式批复筹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

批复文件指出,同意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与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河北省渔业互保协会作为主要发起会员,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宏东渔业股份有限公司、陈则波等111家(名)渔业服务组织、渔业捕捞企业和渔业从业者作为一般发起会员,联合发起筹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初始运营资金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市。并拟任董事长杨斌、拟任总经理张竞。

银保监会还同意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辽宁、大连、广西、海南等4家省级分支机构同步筹建。

记者注意到,早在2020年5月25日,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就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渔业互助系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宣告渔业互助改制。《通知》确定了“剥离协会保险业务,设立专业保险机构承接”的改革思路,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渔业互助保险机构,未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不再从事保险业务。

据业内专家介绍,我国渔业风险较高,原先因为渔业强制监管,只有部分市、县政策支持小范围试点推行,保险公司在2010年之前无法参与相关业务。

据了解,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原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于1994年7月经农业部发起、民政部批准设立,是由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或为渔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开展渔业互助保险的社会组织自愿组成,实行互助保险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7年来,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业务范围覆盖所有沿海、主要内陆省份和港澳流动渔民,为广大渔民群众提供渔船财产、渔民人身和水产养殖等保险服务。截至2020年底,全系统累计承保渔民1399.54万人(次),承保渔船100.71万艘(次),提供风险保障3.94万亿元,共计为1.45万名死亡(失踪)渔民、11.69万名受伤渔民以及11.32万搜全损或部分受损渔船支付经济补偿金78.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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