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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调控升级!二手房全款不限购终结,法拍房纳入限购范,楼盘摇号三年限售,学区房6年享受一次小学学位

来源:金融界网   2021-04-06 17:22:31

4月5日晚间,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出台了房地产调控八条措施和12条对政策的官方解读。

其中涉及学位制、二手房限购、热点楼盘“摇号+限售”等政策,并明确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通知》自4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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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次政策有迹可循。4月3日,合肥日报官方微信发布新闻:新政定了!虞爱华:采取更加精准和果断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并且在该篇文章末尾介绍详细政策预计4月6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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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全款不限购终结

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消息显示,根据此前限购政策,合肥市本地户籍买卖二手房无需查询限购,全款可以在全市无限量购买二手房。但是此次要求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过户时,都需要查询限购。

楼市新政明确,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暂停向法人、非法人组织出售市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除外)。

这样一来,买卖二手房无论本地还是外地都要查限购。

“法拍房”纳入限购范围

针对“法拍房”限购,解读称,由于当前我市“法拍房”未纳入限购范围,近期少数外地户籍购房者通过法拍规避限购查询,造成部分“法拍房”成交价格不断走高,少数“法拍房”甚至远高于市场价成交,误导市场预期。为封堵政策漏洞,《通知》明确,对市区范围内通过司法拍卖或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商品住房的,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学区房6年享受一次小学学位

在执行我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楼盘摇号三年限售

《通知》还提出,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对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并由公证机构公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新政还明确,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摇号怎样实行?刚需如何认定?

实行摇号选房:

第一步,进行选房资格摇号。首先由刚需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再由普通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刚需购房人在本类别选房资格摇号未中的,可参与普通购房人选房资格摇号

。第二步,进行选房顺序摇号。由获得选房资格的购房人统一进行选房顺序摇号,按顺序依次选房。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具体摇号办法另行规定。

刚需购房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

(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的;

(三)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

(四)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

为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意见》还提出,新取得的居住用地,实行住房项目均价控制,商品住房平均备案价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让前预测均价;

从严控制楼幢计价面积,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房面积对外销售;

合理确定楼层差价,同一幢楼的同一套型价差幅度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

同时,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贷款资质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贷、抵押贷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法人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规定的上限。

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

在已建近17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上,合肥将继续用足用好国家支持政策,深化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多渠道增加租赁房源供给。2021年,力争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间)以上,着力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

《通知》指出,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2021年,合肥在近年居住用地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长10%,确保全市不少于9000亩,单列租赁住房用地900亩。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居住用地信息。加大存量居住用地开竣工履约监管,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严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

严禁房地产销售中任何形式的价外加价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收取或者委托第三方收取房价款以外的团购费、咨询服务费、信息费等任何费用,不得以捆绑搭售车位、储藏间、委托装修等任何形式加价或变相加价销售;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新建商品房的,除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合理佣金外,禁止向购房人或通过第三方向购房人收取购房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

严禁通过网络、自媒体等煽动房价上涨、渲染市场恐慌情绪、哄抬房价、恶意炒作市场等行为。

3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根据房价数据显示,2月合肥新房价格环比上浮0.6%,同比上浮5%。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浮0.8%,同比上浮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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