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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海普润IPO“临阵脱逃”:股权定价存疑 实控人涉嫌违规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2021-03-23 11:22:45

2021年3月4日,本应是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第26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的日子,按照计划,盐城海普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普润)的首发申请将上会接受审核。然而,就在此前一天的3月3日,一份该会议的补充公告发出——海普润申请撤回申报材料。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对该公司已披露信息和其他公开信息进行了研究,发现其IPO疑点重重,对于发去的求证函,万事利选择了缄默不言,截至发稿时止仍未回复。

实控人兼职创立海普润合法性存疑

据招股书,刘必前直接持有该公司总股本的39.31%,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必前于1985年12月至2017年3月在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工作,2009年先后创立苏州汇龙、射阳汇龙。2016年5月,刘必前创立了海普润的前身——海普润有限,?2015 年下半年形成首套生产线,将“首套生产线”的权属认定为刘必前个人;海普润设立后,向刘必前购买了首套生产线、从苏州汇龙、射阳汇龙无偿受让了9项专利权及专有技术。

招股书只论证了刘必前在中科院化学所任职时兼职创立海普润合法,认证兼职创立公司行为的最早依据是国务院2015年4月发布的文件,但没有论证刘必前2009—2015年兼职创立苏州汇龙、射阳汇龙行为的合法性。如果苏州汇龙、射阳汇龙与申报IPO的海普润没有承接关系,倒也可以不予计较。但海普润设立后的核心资产来自于刘必前2009—2015年的兼职创业行为。如果刘必前2009年至国务院2015年4月2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之前的兼职创业行为是不合法的,那么,海普润设立后承接首套生产线及苏州汇龙、射阳汇龙的9项专利权的合法性就有问题,这可能是海普润本次IPO申报的重要障碍。

换言之,公司/保荐机构没有论证刘必前2009—2015年期间兼职创立两个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

“首套生产线”权属认定有违常理

2012年汇龙集团退出苏州汇龙后,刘必前持股达到90%。招股书披露,自 2012 年汇龙集团停止投入资金以来,刘必前以自筹资金制作设备、购买材料,继续从事水处理分离膜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工作,并于 2015 年下半年形成首套生产线。首套生产线系刘必前自筹资金并由刘必前个人研发形成,与汇龙集团、苏州汇龙无关。但是将价值4370万元的首套生产线认定为刘必前个人财产,而不是苏州汇龙的财产,是否有违商业常理,是否有避税嫌疑。

市场人士称,刘必前对苏州汇龙持股比例高达90%,有必要在苏州汇龙体外再搞“首套生产线”的研发、制造吗?搞这条“首套生产线”总得有一些人参与吧?因此,更大的可能是苏州汇龙搞的这条生产线。那为什么要将“首套生产线”的权属认定为刘必前个人,而不是苏州汇龙呢?是不是因为这样的设计可以逃避巨额税负?

股权转让定价公允性存疑

2017年5月3日,中和君益、海普润有限、刘必前及深圳福银签署《股权增资协议》,商定中和君益以货币资金出资300.00万元认购海普润有限注册资本83.88万元,其他计入海普润有限资本公积,在此次的股权增资中,每1元股本约以3.57元的价钱停止买卖。而在短短的4个月后,即2017年9月15日,杭州风润、刘必前、深圳福银、中和君益及海普润有限签署《盐城海普润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合同》,商定杭州风润以货币资金5250.00万元认购海普润有限新增注册资本897.16万元,其他计入海普润有限资本公积,在此次的股权增资中,每1元股本约以5.85元的价钱停止买卖。

又过了5个月,2018年2月13日,海普润有限、刘必前、深圳福银、杭州风润、刘军与NHPEA 签署《增资协议》,商定 NHPEA 以16250.00万元等值美元认购海普润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993.68万元,其他局部计入海普润有限资本公积。在此次的股权增资中,每1元股本约以8.15元的价钱停止买卖。到了2018年12月27日,刘必前与普润咨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商定刘必前将其持有的海普润有限199.37万元出资以775.00万元的对价转让予普润咨询,此次的股权转让的买卖价钱约为每1元股本作价3.88元。

能够看到,从2017年盐城海普润的股权增资开端,其不断坚持较高的估值,反映到股价上,就是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其每增加1股本的价钱相较之前都是增长约50%,可是在2018年12月的这次股权转让中,中心控制人刘必前的转让价钱之低令人咋舌。

从其披露的2017年和2018年的财务数据可以看出,其盈利良好,2017年,营业收入为64636540.61元、2018年的营业收入为130922991.43元,增长了将近1倍,在这种状况下,刘必前将其持有的海普润有限199.37万元出资以775.00万元的对价转让予普润咨询的买卖存在较大的不合理,而其招股说明书中也没有对该次转让的缘由及合理性作出阐明,不得不让人疑心能否存在利益输送,能否存在纠葛或潜在纠葛,是否存在拜托持股、信托持股状况或其他利益布置,同时大家对受让方普润咨询的认购资金来源等也有所疑心。

实控人实际控制12家公司

据天眼查数据,公司实控人兼董事长刘必前共有11条任职信息,其中担任法定代表人7家公司,担任股东5家,担任高管10家,实际控制权12家。

我们注意到,刘必前周边风险5项,预警提醒更是多达46项。

他曾担任股东的射阳汇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股东的盐城汇龙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盐城海普润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均进行了简易注销;曾担任股东的射阳汇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曾因税收等其他原因而受到行政处罚……

董事长实控多家公司,并且还有被处罚及清算信息,如此一来,怎能保证普通投资者利益?会否有利益输送行为发生?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将持续关注海普润的IPO进展情况。

(责任编辑 张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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