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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马拉雅前员工违反竞业协议被判赔87万

来源:金融界   2022-08-05 13:22:23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喜马拉雅关联公司喜丈(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汪某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法律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汪某于2019年5月入职喜丈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2020年8月,汪某提出辞职,后于9月签收履行竞业限制协议通知书,竞业限制期限至2021年3月。喜丈公司自汪某离职日起至2020年11月期间,按月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但汪某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期间数次出现在腾讯办公场所,并在固定工位办公等。一审法院认定汪某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判决其返还喜丈公司竞业限制补偿金1.2万余元、支付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86万余元。

汪某二审上诉称,喜丈公司没有提供汪某为腾讯公司实际提供劳动的证据;违约金的标准明显过高,有失公平。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喜丈公司主张的汪某离职后实际在腾讯公司工作之事实的存在确具有高度可能性,一审法院认定的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并无不妥,因此判决驳回汪某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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