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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民商银行贷款6项违规被罚225万 曾连续三年保持不良率0%

来源:金融界网   2021-03-29 14:22:24

金融界网3月29日消息 3月26日,温州监管分局公开信息显示,温州民商银行因存在“贷前调查严重不审慎;向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公司发放贷款;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贷资金直接或者变相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六项违法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处罚款人民币22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时间为3月18日。

该行从业人员张昊、薛笑丹、王海潮、林爱莲、潘愉宽,因对温州民商银行贷前调查严重不审慎、向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公司发放贷款等事由分别负责,均被予以警告处分。其中,由于该行林爱莲对上述违法事由负主要管理责任,除被警告外,另处罚款10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温州民商银行成立于2015年3月23日,注册资本20亿,实缴资本20亿。股东全部是温州本土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其中正泰和华峰作为主发起人,向银监会提出申请的股权比例分别为29%和20%,合计49%。

以下为处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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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温州民商银行是中国首批五家获准试点的民营银行之一,于2014年7月25日正式获批筹建。主要为温州区域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区居民、县域三农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将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高效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温州民商银行行长侯念东在2019年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指出,该行从成立之初就把防控风险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制度先行”的风控理念,全方面完善信贷业务前、中、后台的风控要求;开展“三稳、三问”贷前准入,“双线”贷后检查,“三色”信号预警,“四表”关联核查,“五网”并行联查为核心价值的风控管理体系;依托“三带”金融服务模式,凭借“三带”核心企业的资信实力及信息优势,降低信用风险水平。

据天眼查披露的财务报表显示,截至2019年末,温州民商银行营业收入实现了三年增长: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19亿元,2018年为3.8亿元,2017年为3亿元。净利润同样三连涨,2019年为2.15亿元,2018年为1.5亿元,2017年为1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从2017年的4.86到2018年的6.9%,再增长到2019年的8.94%。

截至2019年末,全行负债总计143.03亿元;总资产167.86亿元,同比增长24.2%。该行2018年总资产为135.1亿元,2017年为103.1亿元,实现三年连续增长。

资产质量方面,由于温州民商银行业务开展时间较短,曾连续三年保持零不良贷款率。截至2019年末,该行不良指标仍控制在0.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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