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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锦拟转让招金期货20.04%股权 交易对价6943.86万元

来源:期货日报469人参与讨论   2021-06-02 09:18:30

6月1日,A股上市公司新华锦发布关于关于转让招金期货20.04%股权的公告。新华锦在公告中表示,为进一步聚焦国际贸易主营业务,优化公司业务结构,降低管理风险,公司拟以6943.86万元的交易价格出售公司持有的招金期货20.04%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招金期货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尚需期货监管机构、国资管理部门审批,存在因期货监管机构或国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通过,导致本次股权转让失败的风险。

公告显示,交易对方为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公告披露日,淄博市财政局持有其100%股权,为实际控制人。

截至公告披露日,招金期货的股权结构为:山东招金金银精炼有限公司持有49.96%股权,岜山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新华锦持有20.04%股权。

新华锦于2018年参股招金期货。2018年4月28日,新华锦发布关于收购招金期货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彼时,新华锦表示,公司参股招金期货后,招金期货现有的业务与公司现有的国际贸易体系将形成有效整合,公司也将会为招金期货带来新的发展机会,都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据了解,招金期货成立于1993年4月。2018年至2020年,招金期货营业收入分别为10110.16万元、9192.05万元、11508.3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80.26万元、-664.80万元、1083.06万元。今年一季度,招金期货营业收入为1203.06万元,净利润为155.50万元。

关于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告称,本次交易聘请了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股权转让定价以评估值31320.00万元(2.983 元/股)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谈判协商,最终确定招金期货股权的交易价格为3.3元/股,新华锦持有的20.04%股权的交易对价为6943.86万元。

公告显示,本次评估报告以2020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选定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招金期货股东的全部权益价值的最终结论,确定了招金期货股东的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1320.00万元,增值额为15885.66万元,增值率102.92%。

实际上,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

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招金期货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账面值15434.34 万元,评估值31320.00万元,评估增值15885.66万元,增值率102.92%。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招金期货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账面值15434.34万元,评估值16469.79万元,评估增值1035.45万元,增值率6.71%。

本次评估结论为何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呢?新华锦在公告中解释称,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从资产购建角度客观地反应了企业净资产的市场价值。而市场法是通过分析参考公司的各项指标,以参考公司股权或企业整体价值与其某一收益性指标、资产类指标或其他特性指标的比率,并以此比率倍数推断被评估单位应该拥有的比率倍数,进而得出被评估公司股东权益的价值。本次评估中资产基础法未包含期货公司牌照的经营权、各分公司销售网络、公司人力资源、客户资源、品牌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同时,市场法综合了资产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供需关系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反映了在正常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公开市场对于企业价值的评定,其中涵盖了供求关系的影响。通过对市场上类似股权的交易案例可比数据进行分析而得出招金期货的股权价值,反映了市场对招金期货的价值认可。相对而言,市场法评估结果较为可靠,因此本次评估以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新华锦在公告中称,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将产生以下三点影响:

第一,本次转让招金期货20.04%股权,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优化公司业务结构,降低管理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公司于2018年11月取得招金期货20.04%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为6176.78万元,持有招金期货股权期间,招金期货未进行现金分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招金期货的账面价值为5765.72万元,本次股权出售会产生投资收益1178.14万元,对公司财务状况有正面影响;同时可以增加公司现金流入,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进一步拓展转型业务,对公司实现战略转型起到积极作用。

第三,招金期货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招金期货任何股权,符合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现状。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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