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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方正第三次未付息兑付公司债 金额14亿元、利率5.8%

来源:观点地产网   2021-01-29 11:23:39

1月28日,上清所债券信息披露显示,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9方正MTN001)的付息日。截至公告日日终,上清所仍未收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付息资金,暂无法代理发行人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

观点地产新媒体翻阅资料获悉,上述债券发行机构名称为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总额14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5.8%。同时,该等债券发行日为2019年1月24日,登记日为2019年1月28日,流通日为2019年1月29日,流通结束日为2022年1月27日,到期(兑付)日为2022年1月28日。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北大方正集团首次未进行付息兑付资金。早于去年2月21日,上清所就公告称,公司未收到“19方正SCP002”付息兑付资金。该等债券发行总额20亿元,发行日为2019年3月4日,期限270日,到期(兑付)日为2019年12月1日,票面年利率4.94%。

又于去年9月14日,上清所再次披露信息显示,未收到“19方正CP001”付息兑付资金。该笔债券发行总额30亿元,发行日为2019年9月10日,登记日2019年9月12日,期限为366日,到期(兑付)日为2020年9月12日,票面年利率6.3%。

三笔公司债合计未付息兑付资金达到64亿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进一步了解到,2020年2月份,包括北大资源在内的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多家上市公司均发布公告称,北大方正于近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通知,北京银行以方正集团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不具备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方正集团进行重整。

该年7月19日,北大方正向控股公司北大资源发出的告知函称,公司与另外四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已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原因为:五家公司的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五家公司财产的成本过高、对北大方正及该四家公司单独重整将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利益。

四家公司包括: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北大资源控股股东)、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天后,有市场消息指出,北大方正集团初步确定进入最新一轮遴选的战略投资者名单,珠海华发、深投控、泰康人寿等5-6家机构入选。

随后于该年7月底,法院裁定对北大方正实质合并重整。根据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法院裁定对北大方正、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北大资源控股股东)、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北大方正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今年1月25日下午,北大资源公告称,公司于公告日收到北大方正的告知函,内容有关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于1月22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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