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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函授”等名称不再使用

来源:中新经纬   2022-08-17 13:22:03

中新经纬8月17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为“非脱产”。

对于《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表示,普通高校是学历继续教育的重要办学主体,是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重要力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普通高校通过举办函授、业余、脱产、网络等形式学历继续教育,将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辐射全社会,为成人学习者提供了灵活多样的学习机会,为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民素质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要看到,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还存在办学定位不够明确、制度标准不够完善、治理体系不够健全、人才培养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不能很好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

上述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的主要改革举措有五方面:

一是明确办学定位。要求普通高校遵循“聚焦特色、控制规模、保证质量”等原则,举办与学校定位、特色相适应的学历继续教育。要将学历继续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强化公益属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是优化办学形式。明确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为“非脱产”,主办高校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等,灵活采取线上线下(行情300959,诊股)相结合形式教学。已注册入学的函授、业余、网络教育学生按原政策执行。

三是推进分类发展。支持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结合高水平学科专业举办“少而优、小而精”的学历继续教育。支持地方高校重点举办“服务地方、办学规范、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学历继续教育。支持高等职业学校重点面向一线从业人员,举办服务“知识更新、技术提升”的学历继续教育。

四是严格办学基本要求。列明普通高校举办学历继续教育所需师资、场所、设备、资源、经费、制度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并将其作为核定办学资质、确定招生计划上限、监测办学质量、评价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五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组织实施、校外教学点管理、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师资队伍建设等教育教学各环节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同时明确了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等要求。(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