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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股份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来源:电鳗快报   2021-09-26 11:22:02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8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8 月发行新股8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36,64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 用以及其他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0,104.56万元。募集资金于2021年8月 3日到位,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2021〕 7-7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全 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安排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 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品种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的投资金额。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同时,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的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 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 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 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议内容及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 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 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该事项不存 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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