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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规大户交运燃气递表,融资、贷款、特许权问题都不少

来源:银柿财经   2022-09-01 18:24:04

交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运燃气”)于8月31日递表港交所,寻求在香港主板IPO,兴证国际为其独家保荐人。招股书中,交运燃气的不合规事件比比皆是,从票据融资、贷款到特许权获取,再到项目验收、环保检查、消防安全涉及的领域之广,交运燃气可以算的上不合规大户。

交运燃气是一家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的天然气运营商,主要业务包括管道天然气销售、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销售等,2019年至2022年前4个月,交运燃气的收益分别为3.54亿元、3.48亿元、4.41亿元、1.58亿元;纯利分别为3700万元、5100万元、6840万元、1190万元。

交运燃气的业务主要来自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招股书表示公司不拟将业务扩展至高密市以外。公司与高密市市政管理局订立特许协议,据此拥有在高密市行政区内营运天然气销售及相关业务的独家权利,有效期为自2009年8月18日起的30年,招股书数据显示交运燃气特许权下的经营区域占高密市行政总面积的70%。由此看来,高密市的业务对于交运燃气来说至关重要,但即便是如此关键的特许权,交运燃气在获得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合规的现象。

根据招股书,交运燃气并没有按照特许办法的规定通过公开遴选方式获得特许权。对此,招股书解释为,根据潍坊市相关规定,地方政府在遵守地方规则及法规的情况下,有权根据一系列因素选择合资格的公用事业运营商,而毋须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

根据高密市当年相关规定,彼时交运燃气是唯一满足且符合资格的拥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营运商,出于包括这一点在内的原因,高密市相关部门当初授予交运燃气特许权时没有且无法进行公开遴选。

如果说在特许权获取上,当年高密市还有不得不选择交运燃气的理由。那么,在票据融资、贷款使用过程中交运燃气的不合规行为,似乎就缺少不得已而为之的说辞了。据招股书,2018年至2020年6月,交运燃气与山东省共8家商业银行订立安排,向远华贸易、交运宝华、昌邑美澳发出行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限期的银行承兑票据。

这些票据发出期间其总额大于相关交易价值,发出银行发出的有关票据并无实际相关交易证明,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法律法规。这些不合规票据融资安排产生的大量现金被直接转让或其后垫付给交运燃气的相关关联方,供这些关联方日常营运。对于以上不合规行为,交运燃气的董事表示,当时不知道有关安排不符合相关中国法律及法规,处理这些事项的有关人士没有取得任何专业意见。

无独有偶,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交运燃气从8家银行贷款19笔,合计近4亿元,这些贷款的协议一般注明贷款的目的是协助交运燃气采购原材料,而实际上却被用于不计息垫付给其他方,交运燃气的这些做法没有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等法规。

除此之外,交运燃气还涉及未能就多个项目取得若干许可证或完成相关验收程序、未能对建设项目进行环保检查、未能遵守消防安全程序。

虽然,交运燃气在招股书中对这些不合规行为加以解释,并表示获得了相关政府机关的书面确认说明公司在这些事件中不存在欺诈、欺骗或贿赂等行为,还提出了加强内部控制的措施等,但这些问题的发生难免让人对交运燃气行为的严谨性画上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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