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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公示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22-05-09 12:22:47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2〕6号)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评估工作。经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政策性综合评价等程序,根据评估结果择优提出拟开展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的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9日—5月13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010-68554503传真:010-68551451

附件: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2022年5月9日

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

省份

试点地区

北京市

通州区

河北省

南皮县

山西省

介休市

内蒙古自治区

鄂托克前旗

吉林省

梨树县

浙江省

嘉善县

福建省

华安县

江西省

安远县

山东省

龙口市

湖南省

平江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

巴马瑶族自治县

四川省

青神县

云南省

蒙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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