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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末推半价员工持股计划 飞力达激励频惹争议

来源:财联社   2021-11-05 17:22:55

财联社(南京,记者 王俊仙)讯,激励计划原本是为激励员工达成更高业绩,与股东实现共赢。在第一批归属的业绩指标前三季度已经完成近九成的情况下,飞力达(300240.SZ)临近年末却推出了员工半价持股计划,这也遭到深交所昨日发函关注,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向相关人员变相输送利益情形”、“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飞力达尚在进行中的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指标靠非经常性损益完成,第二期行权指标也已经因公司今年前三季度突出的业绩“提前完成”。

员工半价获股权

10月28日,飞力达发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参与对象包括140名公司董监高、核心骨干员工,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

资料显示,今年4月至10月13日,飞力达累计回购877.54万股,成交的最低价格5.73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7.77元/股,支付总金额为5917.5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而此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3.48元/股,相较回购最低价折价近四成,相较回购均价(6.74元/股)更是接近半价。

对此,飞力达相关人士向财联社记者回应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折让)比例都在相关规定范围内。

此外,飞力达在股票权益归属考核上也颇为“慷慨”。

根据公告,飞力达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根据公司未来3年业绩情况及参加对象个人考核情况分三批确认归属。其中,公司层面设置的权益归属考核要求为:第一批40%股票归属条件是2021年度扣非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第二批30%股票((累积可归属70%))归属条件是2021年和2022年累计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35亿元,第三批30%(累积可归属100%)归属条件为2021年-2023年累计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不低于2.25亿元。

而飞力达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5343.19万元,这意味着飞力达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归属考核条件已经完成近九成,而且飞力达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时间为10月底。

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分析认为,临近年末推出激励计划且前三季度已经完成绝大部分业绩指标,难免让人怀疑激励作用能否充分发挥。激励实质应该是一副“金手铐”,一旦变成纯粹奖励将会侵蚀其他股东利益。不过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股民可以通过参与股东大会投票形式审议激励方案,如果持反对意见也可以用脚投票。

为此,飞力达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详细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存在向相关人员变相输送利益情形,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前次激励首期行权靠非经常性损益

事实上,此前飞力达已经进行过股权激励,不过上次股权激励也颇受争议。

根据公告,2019年,飞力达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66万份股票期权,共两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为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第二个行权期为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4320万元,较2019年业绩目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飞力达2019年实现净利润5032.49万元,归母净利润3126.92万元,然而公司当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仅为388.3万元,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达到3178.36万元。

亦即,飞力达通过非经常性损益令公司指标符合第一期行权标准。

而此次飞力达员工持股计划则是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作为归属指标,区别于此前股权激励的净利润指标。

不过,由于飞力达今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2.05亿元,归母净利润1.62亿元,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业绩条件已经“提前完成”。

这是飞力达此前设置行权条件过低,还是公司近年来发展迅速导致?

上述相关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公司近年来发展势头较好,(受疫情影响的)业务有所恢复,但现在疫情反复,还不好说全面恢复。

值得一提的是,飞力达业绩指标曾被查到存在违规。

去年10月,江苏证监局对飞力达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警示函,发现飞力达部分贸易有执行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收入准则、收入成本核算不符合权责发生制、技术服务业务收入的完工进度依据不充分等违规行为,这些行为导致飞力达定期报告披露的部分收入、成本不准确。

为此,飞力达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分别对营业收入调减9.6%和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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