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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四部门:2021年新能源车补贴退坡20%,坚决遏制盲目投资乱象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21-01-01 09:22:34

每经记者 孙桐桐每经编辑 裴健如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2月31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1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产品技术指标门槛要求、强化监督管理、推动提高产业集中度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明确加大僵尸企业退出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盲目投资、违规建设等乱象。

《通知》指出,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1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通知》进一步强化了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提出对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理处罚的,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不主动召回、造成重大事故的,或者被主管部门责令召回的,视程度予以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等措施。

2020年4月,上述四部门曾联合发文,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并提前明确2021年、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退坡幅度。

在经济稳定恢复增长态势带动下和有关政策支持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从2020年二季度起触底反弹。乘联会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1~11月,我国新能源车累计销量同比增速为4%,成功实现“转正”。据中汽协副总工程师许海东透露,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超预期完成目标,全年销量预计在125万辆左右。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逐渐壮大,强化监督管理对其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强汽车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严控增量、优化存量,严格执行新建企业和扩大产能项目等规范要求。加大僵尸企业退出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盲目投资、违规建设等乱象,推动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和企业聚集,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和产业集中度。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购置补贴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万辆和1000辆。

此外,《通知》还称,将进一步加强购置补贴审核,提高重点关注企业现场审核比例。落实和完善新能源乘用车积分交易政策,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车积分交易制度,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化发展。

该《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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