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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多项行为不规范被责令改正,上半年预亏超2亿

来源:中新经纬   2022-08-10 17:23:37

中新经纬8月10日电 据深圳证监局网站10日消息,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深圳市皇庭国际(行情000056,诊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皇庭国际)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称该公司在公司治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

决定指出,皇庭国际存在多项行为“不规范”。

具体来看,三会运作不规范。皇庭国际董事长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部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记录不完整;部分董事会、监事会表决票统计和保存不规范。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6〕22号)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皇庭国际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填写不规范,无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等必备项目,无内幕信息知情人确认,无董事长和董秘书面确认意见,个别重大事项未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上述情形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和《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相关规定。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不规范。皇庭国际向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收购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35%股权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6年11月才更正公告并按关联交易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相关规定。

图片来源:深圳证监局网站

此外,皇庭国际还存在公司章程和多项管理制度未及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进行更新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中新经纬还注意到,8月3日,皇庭国际曾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函》。该意见函指出,皇庭集团未按承诺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意见函还提到了“同心基金和同心小贷分红款长期未收回”以及“皇庭商服和重庆皇庭广场未完成业绩承诺”的问题。

此前,皇庭国际发布半年度业绩预告称,皇庭国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0000万元至30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309.54万元。

皇庭国际对此解释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主要原因为:受融资环境的影响及部分融资涉诉,公司融资成本大幅上升。

同时,皇庭国际指出,国内新冠疫情反复,公司对旗下物业实施减免租金,以切实减轻租户经营压力。2022年上半年公司商业不动产出租稳定,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官网信息显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不动产运营管理为主要业务的集团化上市公司,创建于1983年,由经营零售商业起步,1993年改组为股份公司。目前,主要以商业不动产综合运营服务为主要业务,同时积极发展基于商业不动产运营场景的金融服务业务。

二级市场方面,皇庭国际股价报收于5.30元。截至目前,其总市值为62.25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