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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等,福建连江恒欣村镇银行等多家银行被罚

来源:银柿财经   2022-06-21 17:22:29

6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公布3则行政处罚信息。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18号显示,因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第二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福建监管局对福建连江恒欣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2年6月13日。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19号显示,因个人贷款贷前调查未尽职,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2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第二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福建监管局对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支行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2年6月14日。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20号显示,因个人贷款未充分核实贷款支付依据和交易背景的真实性,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第二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福建监管局对福建罗源汇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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