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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险未来五年 扩面提质路线图浮出水面

来源:金融时报   2021-04-14 16:23:42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人身险行业实现原保费收入3.33万亿元,原保险赔付支出6952亿元,分别较2012年增长了228%和266%。不难看出,近年来,人身险行业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的态势。但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人身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凸显,产品供给不足就是其中之一。

去年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目前商业人身保险已在全国达到一定覆盖面,但也存在保险产品供给不足、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要适应群众对健康、养老、安全保障等需求,推动保险业深化改革开放、突出重点优化供给,提供丰富优质的人身保险产品。

在此背景下,《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银保监会近日向各保险公司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构建形成以人民为中心,结构合理、功能完备、保障全面、竞争有序的人身保险产品供给体系。大力推进人身保险深入服务社会生产生活各领域,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产品开发能力明显增强,实现需求有对接、产品有市场、服务有保障,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可以预期,人身保险接下来将会朝着上述目标加快扩面提质的步伐。

推进普惠保险发展

《征求意见稿》显示,监管部门拟在多个领域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普惠保险就是其中之一。《征求意见稿》提出,推进普惠保险快速发展,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提供适当、有效的普惠保险产品,大幅提高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

谈及普惠保险,就不得不提到去年以来呈现火爆发展态势的“惠民保”类业务。《中国健康保险发展报告(2020)》显示,截至去年11月底,该类产品总保费收入已超过10亿元,惠及人数超过2600万余人。在业内人士看来,“惠民保”类业务是一类衔接基本医保、覆盖人群广泛、保障待遇适度的商业保险产品,可以成为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验的积累,未来“惠民保”类业务可以探索更多定制化责任,如针对当地高发疾病提供额外保障。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配合各地相关政策,面向低收入人群积极开发投保门槛较低、价格实惠、保障责任简单明确的产品。中华保险总裁高兴华此前曾表示,将在农村低收入人群健康保险、农村地区长期护理保险等方面推动创新,探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下精准帮扶的长效机制。

保障功能突出的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也被列为推进普惠保险发展的重点所在。以其中的医疗保险为例,随着《关于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保险公司开发销售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受到鼓励,从而有助于推动健康险产品向多元化发展,解决短期险扎堆、同质化等问题,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健康保障需求。

慧择奇点研究院首席研究员马潇认为,把推行普惠型保险产品和降低保险消费门槛放在首位,充分体现了保险业助力脱贫攻坚的社会价值,通过降本增效来提升保险产品的性价比,将会是保险行业下一步的重要创新方向。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满足人民健康保障需求,扩大商业健康保险服务覆盖面,立足长期健康保障,将更多医保目录外合理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提高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水平。积极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加快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满足被保险人实际护理需求。支持健康保险产品和健康管理服务融合发展,提高被保险人健康水平。

在助力区域发展战略实施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结合各地区发展实际,探索开发区域性人身保险产品,加大相关附加险、可选保险责任、特色服务等的开发力度,满足不同地区差异化风险保障需求。具体而言,包括创新发展符合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特点的人身保险产品;助力京津冀、长三角协同发展,为人员流动提供意外、医疗等保障;继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医疗保险等产品创新发展等。

重点聚焦“一老一小”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数量日益庞大的老年群体在健康、养老方面的保障需求受到高度重视。但在不断增长的保障需求背后,老年群体却面临着产品供给严重不足的尴尬境地。

“老年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研发难度极大,风险集中,这导致老年人商业保险产品缺乏。此外,对参保老年人健康因素的识别难度大,保险核保要求高,投保手续复杂,也是造成面向老年群体保险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业内人士对《金融时报》记者解释称。

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出,提高老年人、儿童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投保年龄上限,加快满足7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保险保障需求。适当放宽投保条件,对有既往症和慢性病的老年人群给予合理保障。降低产品价格,简化投保、理赔流程,积极开发适应广大老年人群需要和支付能力的医疗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加强老年常见病的研究,加快开发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

针对我国养老保险当前的发展现状,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对《金融时报》记者说:“养老年金保险产品虽然有一定发展,但占人身保险行业保单件数、收入和准备金的比重仍很低。承担长期养老风险的纯商业年金保险供给较少。”因此,在服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方面,《征求意见稿》也提出,坚持回归保障,围绕多元化养老需求,创新发展各类投保简单、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探索发展收益形式更加多样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丰富养老资金长期管理方式。适应养老保险体系发展需求,积极开发可支持长期化、年金化、定制化领取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有效满足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参加人员和其他金融产品消费者的养老金领取需求。支持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探索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基础上,以适当方式将长期护理责任、风险保障责任和养老金领取安排与老龄照护、养老社区等服务有效衔接。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围绕儿童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实际需求,积极开发有特色的教育年金保险、残障儿童保险、儿童特定疾病保险等产品,加大对儿童先心病、罕见病等的医疗保障。同时,加大特定人群保障力度。积极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作用,与基本保障制度加强衔接,充分考虑新产业(行情300832,诊股)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工作特点,加快开发合适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和各类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针对目前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的问题,《征求意见稿》从区域、特定人群,如保障供给不足的老人、儿童群体以及新经济业态下的从业人员等角度,为产品差异化、精细化创新指出了方向。”马潇表示。

强化能力“多箭齐发”

目标和方向均已明确,人身险行业如何能够有效提升人身保险产品的供给能力?《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了四条路径。首先是优化开发管理机制。强化保险机构责任担当,以人民需要为原则,找准自身市场定位,大力提升产品可得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内部产品开发工作机制,明确其他相关内设部门配合产品开发部门工作的职责范围,细化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统筹推进丰富产品供给工作。建立健全产品管理机制,有效改善产品供给质量,实现产品供需良性互动、业务高质量发展。

加快数字化转型也是其中重要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大信息科技投入,通过科技赋能,降低产品成本、创新供给渠道、拓展服务深度,增强产品的可获得性和便捷性,努力实现定价科字、投保便利、理赔及时,充分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保险需求。加快发展互联网保险,丰富数据信息来源,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应用,配套开发适应各类场景的人身保险产品,真正实现数据驱动业务发展。加大科技引领作用,提高线上全流程服务能力,与线下服务有机融合。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加强行业基础研究。推动相关单位建立行业基础数据采集标准,提升行业基础数据质量。例如,深化对不同人群保险规律的研究,推动对区域性疾病、流行性疾病、意外伤害等发生率的研究,为产品精准化供给提供数据支撑。新版重疾定义和重疾发生率表已正式实施,《金融时报》记者也从银保监会了解到,下一步,银保监会拟研究在保险业协会下建立重疾定义长效工作机制,邀请部分业内外专家组成重疾定义专家委员会,定期回顾重疾定义实施情况,按照“小步快跑”的方式及时修订重疾定义,研究制定重疾理赔指南,为相关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改革产品监管机制也是强化人身险产品供给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自2019年1月产品通报机制运行以来,银保监会多次对人身险产品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通报。今年年初,监管部门还在2018年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的基础上,汇总编制了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1版),对人身保险产品的开发设计提出了更加细致的要求。

对于人身险行业近年来爆出的各种乱象,银保监会日前宣布将启动全面的市场整治,围绕销售行为、人员管理、数据真实和内部控制等多个方面对行业存在的虚列费用、虚增人力、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假理赔等“痼疾”问责动刀。

银保监会在《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出,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机构监管职能,完善产品精算制度,建设产品智能审核平台和登记管理平台,发挥第三方机构服务监管作用,提升信息化水平和监管质效。建立健全产品考核机制,授权派出机构对部分区域性人身保险产品进行监督管理,防止“伪创新”“乱创新”,保护消费者权益,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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