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白银 >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上交所公开谴责新潮能源,投资者可申请维权索赔

来源:银柿财经   2022-07-20 14:23:31

一份《差额补足协议》,让新潮能源(600777.SH)被判担负起15.86亿元的赔偿责任。如今,新潮能源对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的二审上诉尚未有进展披露,上交所的处分已先一步发布。

7月18日晚间,上交所公布了《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黄万珍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经上交所查明,2021年3月4日、2022年2月8日,新潮能源披露涉及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称,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投资)于2017年与广州农商行和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通信托)达成信托贷款安排。广州农商行分别于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将信托资金15亿元、10亿元划转到国通信托制定的信托财产专户,信托计划成立;国通信托分别于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向华翔投资先后发放贷款15亿元、10亿元,合计25亿元。同时,新潮能源及11家法人和7名自然人于2017年6月27日签订《差额补足协议》约定,广州农商行在任一合同约定的核算日未能足额收到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新潮能源应向广州农商行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上交所指出,新潮能源签订的差额补足协议所涉本金为25亿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5.80%,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也未按规定履行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义务。公告还显示,经后续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上述差额补足事项属于非典型性担保。

上交所还表示,前期,新潮能源已因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时任董事长黄万珍指使,在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合同上加盖公司印章的违规行为,先后被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作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但公司未能完善内部控制,再次发生同类违规事项,性质恶劣。

责任认定方面,上交所称,新潮能源在未根据相关规则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的情况下签订差额补足协议,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公司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涉及金额巨大,直至被提起诉讼后才对外披露,情节严重。时任董事长黄万珍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多次越过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擅自使用公司公章,导致公司利益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对公司的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最终,上交所对新潮能源和时任董事长黄万珍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黄万珍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新潮能源的维权预征集区间有二,用户需满足其一即可报名:

用户在2017.10.14到2018.12.18之间曾买入新潮能源股票,且在2018.12.18收盘仍有持股;

或用户在2017.6.27到2021.2.28之间曾买入新潮能源股票,且在2021.2.28收盘时仍有持股。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或关注微信小程序“同花顺法律援助平台”参与维权索赔。

索赔相关咨询

企业微信:181 5714 0209

注:请在微信右上角“+”点击添加好友,然后点击最下方的“企业微信联系人”中搜索该企业微信

客服电话:952555

工作时间:9:00-11:3013:00-17:30


『银柿财经联合浙江法制报,携手业内知名律师共同打造专业维权平台。由同花顺为平台提供技术、客服支持』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