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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地产挂牌转让上海静源地产30%股权及债权,底价604万元

来源:乐居财经   2022-07-20 14:22:50

乐居财经讯孙肃博7月20日,据全国产权交易中心,上海静源房地产有限公司3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454.96万元的债权,底价604.96万元,转让方为上海静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期为7月20日-8月16日,共20个工作日。

据乐居财经查阅,上海静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冬生,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物业管理等。该公司由上海共安置业有限公司持股70%,由上海静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上海共安置业有限公司由上海雅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1.25%,由上海腾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75%;上海雅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00%;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由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上海恒能企业发展集团公司持股100%;上海恒能企业发展集团公司由上海市电力工业局集体事业办公室持股100%。

截至2022年5月31日,上海静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无营业收入,资产总计50307.93万元,负债总计49807.93万元,所有者权益约500万元。

另据乐居财经查阅,转让方上海静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毅,注册资本为1562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及其咨询等。该公司由上海新静安(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上海新静安(集团)有限公司由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静安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交易条件显示,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81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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