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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月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03万亿

来源:中新经纬   2022-06-02 20:22:05

中新经纬6月2日电 在2日举行的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提到,1-5月,各地已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03万亿元。

欧文汉指出,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冲击影响,2020-2022年,三年共安排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1.05万亿元。今年以来,财政部采取了更加积极的政策措施,提前谋划、靠前安排2022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去年12月即提前下达地方1.46万亿元专项债券额度,今年全国“两会”后又迅速下达剩余额度,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额度已于3月份全部下达完毕。各地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保证财政支出强度,1-5月,各地已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03万亿元,更好发挥了专项债券在稳投资、稳增长中的积极作用。

欧文汉表示,国务院要求,今年新增专项债券要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并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为完成好这项任务,进一步发挥专项债券积极作用,财政部门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中央财政方面,一是及时印发工作通知,压实地方责任,指导地方稳妥有序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确保6月底前基本完成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要求各地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发挥专项债券在提振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纳入重点支持范围。二是按月做好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通报预警工作,督促各地加快支出进度。三是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地方债发行代操作工作,指导省级财政部门提前做好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发行前准备工作,力争做到早发行、早使用,确保不因疫情原因影响地方债发行进度。

地方财政方面,一是及时编制专项债券发行计划,提前安排发行时间,按要求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优先支持在建和前期工作充分的成熟项目,确保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加强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做好项目用地、环评、用能等的协调保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短期内无法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可按程序调整至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三是引导项目单位与商业银行积极对接,对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收益仍有剩余的项目,项目单位可根据剩余专项收入情况申请市场化配套融资。

欧文汉表示,根据各地发行计划,今年已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基本能够在6月发行完毕。我们将继续对各地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进行督促,指导地方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节奏,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在拉动有效投资中的积极作用,以稳投资带动稳就业、促增长。(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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