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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2022-05-30 10:23:52

5月27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通过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稳定农户种豆收益,助力提升我国大豆油料自给率。原则上,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障水平不高于大豆种植收入的80%。

据悉,本次试点期限为2022年至2024年。 试点地区为内蒙古自治区4个旗县和黑龙江省6个县,具体由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结合当地农业保险业务基础和工作实际等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备案。

《通知》显示,试点保险标的为大豆,保险品种为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险保障对象为投保豆农,包括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完全成本保险为保险金额覆盖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种植收入保险为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行情000061,诊股)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种植收入的农业保险。原则上,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障水平不高于大豆种植收入的80%。农业生产总成本、单产和价格(地头价)数据,以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的《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或相关部门认可的数据为准。

《通知》明确有关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022年起可在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选择投保产品,但不得重复投保。允许村集体组织小农户集体投保、分户赔付。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当地大豆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农产品价格、产量波动导致的收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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