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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年财报虚假记载!华意隆及时任5名高管被罚101万

来源:中新经纬   2021-06-08 19:22:46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8日电 据证监会深圳监管局网站8日通报,深圳华意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意隆)及5名高管因存虚增在建工程、虚构应收款项收回等违法违规事实,合计被罚10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虚增在建工程方面,2015年11月、12月,华意隆以支付合同工程款名义向深圳市联华绿建工程有限公司(下简联华绿建)转出资金7941.76万元,向深圳市力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转出资金1000万元;2016年11月,华意隆再次以支付合同工程款名义向联华绿建转出资金200万元,前述款项支出均以在建工程名义核算。

经查,华意隆转出的上述资金实际与工程建设无关,华意隆由此虚增2015年在建工程8941.76万元,虚增2016年在建工程200万元。

虚构应收款项收回方面,华意隆以支付合同工程款为名转出的上述款项中,4640.54万元经有关主体中转后回流至华意隆,华意隆收回上述款项后,将4440.54万元记为应收账款收回,200万元记为其他应收款收回。

经查,相关款项与华意隆正常业务形成的应收款回款无关,华意隆由此虚构2015年应收账款收回4440.54万元,虚构2016年其他应收款收回200万元。

此外,华意隆其他应付款披露不实。华意隆以支付合同工程款为名转出的上述款项中,另有4120万元经有关主体中转后回流至华意隆,华意隆收回款项后,作为其他应付款核算,以此虚增2015年其他应付款4120万元。

综上,华意隆2015年虚增在建工程8941.76万元,占其公开披露当期总资产的15.15%,虚增其他应付款4120万元,虚构应收账款收回4440.54万元;2016年虚增在建工程200万元,虚构其他应收款收回200万元。上述行为导致华意隆披露的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华意隆上述行为构成“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华意隆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杨振文,时任董事、总经理李海强实施了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是华意隆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祁瑞琼,时任董事会秘书王蓉,时任董事卢钦龙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华意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杨振文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李海强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祁瑞琼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卢钦龙、王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深圳华意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3月24日成立,注册资本1.63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来喜。经营范围包括机器人(行情300024,诊股)、运动控制、自动化解决方案及工业信息化技术的开发与服务;电子设备及元器件、焊接材料及配件的购销;园区开发、工程施工及设备租赁(不含金融及融资租赁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等。(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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