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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这原则!影响10万亿

来源:中国基金报   2022-08-21 09:24:10

作为现金管理类的普惠金融产品,10万亿货币基金的投资运作及流动性管理一直是业内关注的焦点。

中国基金报记者获悉,近期某地证监局向辖区基金公司通报,对2021年以来机构在投资运作方面存在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发现,个别货币基金存在买入中债资信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体信用评级为AA-的债券或开展相关逆回购交易的违规行为。这一通报传导到了部分托管行,这些托管行要求货币基金从严执行监管规定。

实际上,按照此前相关规定,货币基金不得投资于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且投资债券评级需遵守“孰低原则”。此次监管通报后,或是进一步强化这一要求。

个别货币基金违规投债受通报

作为现金管理类的普惠金融产品,货币基金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成本低等特点,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止二季度末,货币基金最新规模超过10万亿,占公募基金整体规模近40%,已成为公募基金的重要品种。

今年6月份,一份某地证监局下发的监管通报中提及,个别货币基金投资债券信用评级不合要求的现象,引起业内关注。上述监管通报中列举了基金投资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中谈到,“投资比例违规等问题时有发生。主要存在以下违反规定的情形:货币市场基金买入中债资信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体信用评级为AA-的债券或开展相关逆回购交易。”

“之前已经接到相关窗口指导,后来也听说有部分机构被监管通报。”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另一位业内人士也证实,某地证监局的一份监管通报之中,提到关于货币基金投资上存在不合规行为,之后传导到部分托管行,部分托管行也对货币基金投资提出了相应要求。

事实上,对于货币基金投资债券评级的要求,《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于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和完善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投资的内部信用评级制度,综合运用外部信用评级与内部信用评级结果,按照审慎原则具体限定不同信用等级金融工具的投资限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货币市场基金已投资的信用类金融工具建立内部评级跟踪制度与估值风险防范机制,并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据上述业内人士表示,“中债资信评级一般是所有评级机构的‘底’。”据他介绍,中债资信与其他债券评级机构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中债资信是在探索投资人付费营运模式,中债资信主要是根据发行人的财务数据打分,目前中债资信给出的评级一般比其他评级机构低。”据他分析,可能是有些货币基金布局了其他评级机构给出AA+或者以上的标的,但是中债资信的评级为AA-。

“债券的市场价格反映出了其隐含评级,从市场表现上看,中债资信的评级与债券市场价格比较吻合,事实上,市场上一些评级为AAA的地产债,其成交的市场价格也是AA的收益率水平。”另一位业内人士如是评价。

货基投资债券遵循“孰低原则”

实际上,按照此前相关规定,货币基金投资债券评级需遵守“孰低原则”,而此次监管通报后,或是进一步强化这一要求。

“监管通报提到的并不是最新要求,而是说根据过往要求,通报了在检查过程中发行的一些问题。”据一位行业人士表示,尽管《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中并没有规定货币基金在投资运作中,所投债券的评级应该参照哪家评级机构,但事实上,监管对于货币基金投资债券相关评级一直有孰低要求,也就是说,货币基金投资债券应该以全市场评级机构的最低评级为准,只要一家评级机构给出的评级不满足投资要求,货币基金就不应该投资。

而另一位固收类投资人士表示,确实按照相关规定,货币基金投资债券评级应该按照“孰低原则”,一直是需要参考中债资信。“但可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不同理解,可能中债资信发布评级报告时间不太一样,可能出现某些债券标的中债资信并没有评级,当时按照孰低原则进行了布局,但持有阶段时中债资信评级给出,是否要调整就存在分歧。”

综合来看,对于债券评级机构范围的认定确实存在不一致的现象,部分基金参考的是卖方评级,是否包括中债资信认定不一。

另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市场上的债券评级机构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增减,因此货币基金投资债券的评级机构应该包括哪些家,很难在法规中写得特别明确,但监管对于货币基金投资债券一直要求按照孰低原则执行。

“目前的情况是,市场对于这类中介机构的范围认定并不统一,大部分机构都会参考卖方评级,对于中债资信这类采取‘投资人付费’的评级机构是否包括在内,各家基金公司及托管行存在不同观点。”上述人士表示。

货币基金更稳健运作

究竟货币基金投资债券的评级应该参考哪些评级机构?之前在执行层面存在哪些差异?对货币基金收益率会有多大影响?从目前记者综合行业观点来看,整体影响不大,更严格的监管有望让货币基金更稳健运作。

“目前行业货币基金基本都是按照孰低原则来布局债券,因此对货币基金整体影响不会很大。”据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同时,货币基金投资信用债整体比例不高,而且多数货币基金都是采用摊余成本法,若是出了风险事件,需要动用基金公司的风险准备金,因此各家基金公司对于货币基金的投资运作都非常严格。

“之前我们一直是按全市场评级机构孰低原则执行。个人认为影响不大,一方面,本身信用债投资占货基的资产其实比例就不高;另一方面,部分托管行也已经在按这一标准执行。”另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这个实际影响没统计过,不过目前债券收益率都很低,利差也很小,实际影响应该很小。”据一位固收人士表示,可能对一些投资运作上追求相对较高收益的货币基金会产生影响。不过,现在基金公司在货币基金运作管理上都偏谨慎,货币基金早就过了比拼收益的阶段。

还有一位人士也认同这一观点。他表示,中债资信的评级与卖方评级还是存在明显差异,未来若是明确要求所有货币基金投资债券的评级机构范围都要包括中债资信的话,应该还是会产生影响。但整体来看,过去几年对于货币基金的整体监管一直处于收紧的趋势,各家基金公司对于货币基金的投资运作还是以流动性管理为主,比拼收益的阶段已经过去,即使有影响,应该也是阶段性的。

不过,也有人士认为从严要求之后,对于货币基金投资运作还是存在影响。据他透露,若是按照中债资信的评级标准,很多目前可投的债券都不满足评级要求,影响了货币基金可投券的选择范围。特别是近期部分货币基金在做逆回购时,托管行不同意划款,原因就是质押券不满足中债资信的评级要求。

“目前来看,各家托管行在评级机构的认定执行上存在差异,不同货币基金因托管行不同,影响也不一样,应该呼吁全行业统一标准。”上述人士建议。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行业人士关注银行现金理财产品的监管问题。“目前银行现金理财产品也在规范的过程之中,未来两类产品在债券评级机构范围上是不是需要统一标准,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不过,多数人士认为,2021年6月,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就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估值方法、久期管理、集中度管理、流动性管理等均提出了要求。未来,现金管理类产品在资产端方面也要参照货币基金管理,但债券投资评级只是其中一个细节,未来是否会与货币基金统一要求,目前很难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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