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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慈善信托的发展需要“减神秘增亲近”

来源:用益研究   2022-07-27 21:23:12

去年以来,浙江频频举办慈善信托政策和实务宣讲活动,普及慈善信托相关知识,宣传推广我省慈善信托优秀案例,提升社会公众对慈善信托的认知度,加快推进慈善信托业务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很有意义!

我谈一点想法,从目前的现状看,要推进慈善信托的发展,迫切需要增进慈善信托的亲近感。

01回归慈善公益的初心,降减慈善信托的神秘感

在国家推进共同富裕大战略、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背景下,慈善信托从去年以来又成为热门话题。但我接触慈善公益界人士,对慈善信托认知不一,不少人对其政策、实务不够了解,因而对慈善信托有不同程度的神秘感。

《慈善法》规定:“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这就是慈善信托,在《信托法》里称“公益信托”。

我的看法,只要我们从慈善公益的实际需要出发,慈善信托是很顺理成章、可现实操作的。我与许多同仁交流我们的“光信善·新湖玉树孤儿救助慈善信托”,大家均认同我的朴素观点。

2010年青海玉树州发生7.1级强烈地震,浙江新湖集团心系灾情,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向中华儿慈会捐助5000万元,设立“新湖·玉树孤儿专项救助基金”,用于资助玉树孤儿生活学习,并将100名玉树孤儿安置北京抚养,培育他们长大成人。

从2014年开始,新湖集团员工发起“爱心接力”行动,为考上大学后的孤儿提供资金支持,让玉树孤儿的大学之路没有坎坷。2019年12月在“慈光益彩·新湖25周年庆”晚会,即玉树地震10周年前夕,新湖集团党员、员工发起爱心再接力,谋划六年,超前筹资200万元,从2020年到2026年,资助最后一批读大学的玉树孤儿,帮助他们完成大学学业。

为了规避风险、使资金有效保值增值,新湖工会名义与光大信托合作,成立“光信善·新湖慈善信托”。光大信托凭借专业化的资金管理能力,对慈善信托财产进行保值增值运作,将信托资金专户中的闲置资金投资于流动性好、变现能力强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低风险金融产品或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收益仍用于定向资助玉树孤儿,为慈善项目提供增量。

原来就是那么简单。当时媒体作了报道:“公益事业注入金融优势,专项信托创制慈善蓝海”。当然慈善信托的功能远不止保值增值。

其实,最初慈善信托产生本身就是一个很明了通达的操作。在13世纪,英国颁布了《没收法》,虔诚的教徒采取信托方式取代捐赠,委托他人经营管理土地,将取得的收益全部交给教会用于宗教事业,从而形成了公益信托的早期雏形。很容易理解,没有什么神秘感。

如同我们新湖期货公司实施的“保险+期货”金融扶贫项目,用期货套期保值的原理,破解原贫困地区农产品(行情000061,诊股)价格风险,保障农民的收入。这个项目被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银行等机构评为“全球减贫最佳案例”。

说起期货似乎很深奥,其实期货于十九世纪中期在美国芝加哥起源,本身就是为了防范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可见回归本原,都无神秘可言。

我们要回归初心,回归慈善公益实际需要,降减慈善信托神秘感,让其走入寻常生活中。

02着眼现代金融的魅力,展现信托对慈善公益的创新性

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现代金融,有它特殊的魅力。

按照金融学家陈志武教授的观点,金融的核心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配置。慈善金融可以使传统的“善款”放大功效,让资本释放出美好力量,让善意善心聚沙成丘,让慈善公益提高效应。

对比慈善公益界两个股权捐赠的大爱案例,证明金融工具对慈善公益的创新力。

大慈善家曹德旺先生于2009年3月提出数十亿元的股权捐赠计划,但因为上市公司法律限制、股东影响等因素,其捐赠股票被迫从7亿股下降至5.9亿股,那一轮后来是3亿股,捐赠金额也随之大幅度缩水。其捐资成立“河仁基金会”一开始便面临了注册、纳税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多重障碍。

其中,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股权转让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对于市值30亿股权的纳税主体、纳税方式,国内尚无法律、法规可以参照。

尽管有关方面给予了特别政策扶持,但河仁基金会仍需在股权捐赠落地后5年内上缴5亿元税款。2014年河仁基金会审计报告显示,其在管理费用一项支出达到142116966.57元,占其当年总费用的52.7%,超过捐赠支出;而且其资产负债表显示应交税金额为755712836.47元。

从这一组数据可以看出,河仁基金会2014年缴税应超过1.4亿元;并且,基金会在将股票变现用作项目资金时,增值的部分需要缴纳25%的税。(据《中国公益金融创新案例集》)曹德旺克服重重阻力建立河仁基金会令人景仰,但他当时所面临的不合理税制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同样是股权捐赠的方式设立基金会,另一位大慈善家牛根生先生则是选择通过信托的途径,完成了股权向资金的变化。

2005年1月,牛根生与其家人宣布将持有的蒙牛乳业股份全部捐赠,并约定在牛根生有生之年,该股份红利所得的51%归老牛基金会,49%归个人支配;待牛根生天年之后,该股份的红利100%归老牛基金会,家人只领取相当于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平均工资的生活费。

香港蒙牛公司的股权,牛根生采用公益信托的方式。他于2010年12月28日在香港宣布,以质押股权方式转让给瑞士信贷信托公司下设的Hengxin信托完成捐赠。

该信托是一项不可撤销信托,信托的受益方主要是老牛基金会,此外还包括了非慈善受益方,即牛根生本人及其家人,他们将根据牛根生签署的相关捐赠文件的约定得到捐出的蒙牛股份约1/3的股息。

此种信托产品称为慈善性剩余信托,受香港法律承认,属于公益信托范围。Hengxin信托以每年向老牛基金会捐赠一部分信托本金及受益的方式完成公益信托使命。(据《中国公益金融创新案例集》)

想起温州仙岩洞景区一首古诗来作比喻:“策杖仙岩路欲穷,白云深锁翠微中。老僧遥指丛林处,转过山坡有路通。”公益信托加基金会的组合方式可以帮助基金会很好地完成捐赠的接收,可以帮助捐赠者很好地规避法律、税务等问题,真正做到善款用在可用的地方。

信托公司是唯一横跨三大资本市场的金融机构,功力很强。公益金融的魅力展现,一定能够提高人们对慈善信托的认知认同。

03发挥慈善信托的优势,增强慈善信托的吸引力

上述“魅力”本身就是优势,在同光信托的持续交流中,我们认识到,慈善信托还有其它许多优势。

慈善信托保证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安全性。每单慈善信托设立单独的信托专户,专户内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相互独立;受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委托人的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其他财产相互独立,保障受益人不因委托人破产或发生债务而失去享有其对该信托财产的权利。

慈善信托充分尊重委托人意愿。设立慈善信托,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信托文件,并对信托目的、资金运用等进行约定,可确保信托财产能依照委托人之意愿使用,任何人均不得主张使用该财产;且慈善信托支出灵活。

信托公司发挥金融优势,为信托资金提供保值增值。由于信托公司为唯一一个横跨三大资本市场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资产组合,为信托资金保值增值提供支持,进一步提升资金效益。

信息公开透明。所有慈善信托均在民政部网站备案公示,接受民政部门和银保监会双重监督,增强项目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慈善信托有监察人制度。慈善信托可以设立监察人,监督慈善信托的实施,确保慈善信托运行均按照委托人意愿,且均用于慈善目的。

高净值客户慈善信托,可作为家族精神的传承。由本人或家人出资设立慈善信托,家族成员可以共同管理,共同筛选项目;成为家族共同的慈善平台。

有道是“富贵传家,不过三代;道德传家,十代以上。”对于高净值客户来讲,不光是给予社会、帮助社会;也是给予家族的一个精神传承。

慈善信托交易灵活,拓展更多创新模式。如光大信托坚持以精益管理为原则,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积极探索各类型创新模式,探索慈善事业法更多路径,致力于为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最好的服务。公司慈善信托涵盖多个种类。

不仅在宣讲中,而且在实务,做足“优势”文章,提升企业或高净值人群对慈善信托的关注度、兴奋度。

04向往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加大对慈善信托的政策倾斜度

要增强慈善信托的亲近感,最重要的是,着手解决实施过程中实际问题。为向往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实行政策倾斜。这段时间,公益界对慈善信托亟待解决的问题讨论比较多,比如税收优惠、财产登记制、财产多元化等等,都需要引起重视。

我从新湖这单慈善信托来说,很现实的两个问题。

一是,慈善信托不具备开具捐赠发票资格。《慈善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但并未对慈善信托如何在接受委托后开具票据做出规定。

目前信托公司不属于慈善组织,无法开具捐赠发票。捐赠人钱明明已经捐出,且明确捐给慈善公益,却无法即时取得捐赠发票,因此无法即时获得相应的税务抵扣。

今年3月30日,全国首张有政策保障的慈善信托捐赠票据在杭州开具,这是具有突破性意义的公益事件!

二是,委托人总是希望捐赠资金首先能够保本,但依照相关规定,信托机构不准作出相关约定。作为信托产品当然也没错,但对慈善捐款是一个障碍。如果允许信托机构设计,为慈善捐款兜底,委托人的慈善心则得以安宁。

举例意在说明,《慈善法》虽然设专章对慈善信托作出规定,但实践中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据“慈善中国”数据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慈善信托备案751条,备案总规模38.42亿元,规模并不够宏大。而且,2018年慈善信托高点之后有所回落。上述牛根生做的慈善信托选择离岸实施,内地尚不能解决面对的所有问题。

这里,充分体现法律政策对慈善公益的推许扶持,唯如此才是憧憬共同富裕的宏愿。期待浙江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有所探索、试验。

赘言一句,当前经济形势下,推进慈善信托,最根本的政策倾斜在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慈善家》杂志去年就报道,恒大集团近年来扶贫捐款共178.7亿,一度成为“首善”。企业走入困境,则“‘首善’光环褪色!”慈善公益不以经济良好发展为基础,是行不通的。

“土膏欲动雨频催,万草千花一饷开。”(宋·范成大《春日田园杂兴》)增进慈善信托的亲近感,最终提高慈善信托的社会参与度,要创造更好的生长条件。

顺天时,倚“地力”,慈善信托才会长势喜人。对于信托机构来说,哪家信托机构有优势,哪家慈善信托会做得更好——“舍后芳畦犹绿秀,邻家鞭笋过墙来。”

作者:叶 正 猛

来源:善 达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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