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市场 >

车辆故障责任无法界定 车主应如何处理

来源:中国网汽车   2021-03-02 14:23:01

中国网汽车3月2日讯 近日,中国网汽车质量投诉平台(我要投诉:http://315.auto.china.com.cn/)接到了一位一汽丰田普拉多车主的投诉,据他描述,在自己的车辆(2016款3.5L自动 TX-L NAVI 7座普拉多车型)发动机出现缸体破裂后,4S店维修人员仅用5分钟就将问题界定为人为涉水,后经拆解发动机检查发现,有一缸有机油,且该缸火花塞有严重积碳现象,废气阀也有明显机油,4S店方面表示为人为驾车造成,需要消费者自行买单。

图片:投诉车主提供

车主对此说法并不接受,表示自己的故障车全程在该4S店保养,且在购车时还购买了3年的延保,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也并未发生过事故或翻车等情况,因此不能接受4S店方面给出的解释。并认为4S店存在推卸责任、欺骗消费者等行为。

对于上述案例,记者查询了相关规定,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与此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上述案例中,一汽丰田普拉多车主认为一汽丰田4S店维修人员存在推卸责任、欺骗消费者等行为。车主可以收集车辆证据,包括照片、检测报告等,向一汽丰田投诉部门及有关车辆监管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投诉,得到相关部门的帮助。

中国网汽车质量投诉平台(我要投诉:http://315.auto.china.com.cn/)由中国网主办,投诉平台致力于为支撑政府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