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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自己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为什么如此重要?

来源:中国理财网   2022-07-05 18:22:23

2022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正式出炉,掀开了个人养老金时代的大幕。那么,我们为什么需要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养老金账户?

在老龄化严重的今天,大家都在讨论“养老靠政府”还是“养老靠个人”。其实,国际上对这个问题也很关注,世界银行在1994年将养老体系定义为“三个支柱”,可以概括为:

政府统筹下的第一支柱,在我国对应为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支持下的第二支柱,在我国对应为年金(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个人自主管理的第三支柱,在我国为起步阶段的个人养老金和其他商业养老金融业务,而个人养老金账户则是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类社会长寿化、老龄化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不可避免的现象,在劳动人口减少、被抚养人口上升的情况下,养老支出仅仅靠单个支柱的力量是不稳定的,必须要政府、公司、个人三方面一起努力,才能实现养老待遇的可持续。

那么,如何定义养老待遇的可持续性?或者说,退休生涯应该有多少收入,才能维持现有生活水平?养老收入替代率可以作为参考的衡量标准。

养老收入替代率即退休后收入除以退休前收入,这个百分比是衡量养老待遇的国际通行标准。按照世界银行的研究,若一个人的退休后收入能达到退休前收入的60%-70%,大致可以保持原生活水准;如果替代率低于55%,就会触及世界银行的警戒线。

从我国制度性安排来看,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是起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的,现在已经覆盖了10.3亿人口;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起补充作用,覆盖了7200多万人口;第三支柱此前没有全国统一的制度性安排,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短板。

第三支柱迫切地需要补短板,也是因为前两大支柱都有其局限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领取金额较低

基本养老保险中,一半参保人(约5亿人口)按年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金额少,领取也少。各地的领取标准不一,发达省份与不发达省份的差距较大,2021年度全国平均数据的领取金额约为每月两百元1,起到的收入替代作用非常有限。

注1:202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收入替代率逐年下降

基本养老保险的另一半参保人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部分领取的收入主要来自现在工作人群缴纳的“社保”,多缴多得,但高收入人群领取的退休金很难超过退休前收入。据统计,本世纪初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平均替代率高达70%,现在已降至40%多。

第二支柱年金覆盖率较低

目前公务员、部分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少数大型私营企业为职工建立了年金账户,吸纳了绝大多数就业人口的私营中小企业、个体户,当中大部分没有年金福利。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数大约近9亿人2,截至2021年只有0.7亿人参与第二支柱3。

注2: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

注3:《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宣传提纲,数据截至2021年底

第三支柱满足差异化需求

统计数据一目了然。以2020年为例,第一支柱可以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保险的5亿人口提供40%左右的养老收入替代率,还没有达到世界银行推荐的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保险的5亿人口养老收入替代率更低;第二支柱固然提供了更多的养老金,但覆盖人口只有0.7亿。我国14亿总人口、近9亿劳动人口,显见还有很多群体需要更好的养老收入安排。

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养老金及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服务,它与基本养老保险、年金最大的区别,就是完全属于个人名下,由个人缴费、个人自主投资、权益完全归个人所有。政府提供制度、监管、平台和税收优惠;而金融机构则提供具有养老属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商业养老金融服务完全面向个人,其运作市场化,能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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