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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环保IPO:实控人曾卷入受贿案 上大学的儿子已是公司高管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2021-03-25 10:32:43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越环保)创业板首发上市申请于1月28日获得通过,3月5日该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回复了创业板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注意到,超越环保的实控人一家三口持股比例高达97%,还在上大学的儿子已是公司高管。2020年上半年,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大幅增长,已接近当期营业收入。此外,超越环保的实控人还曾卷入受贿案。

一家三口持股97% 上大学的儿子已是公司高管

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超越环保成立于2009年,是处理固体废物并进行资源化利用的综合型环保企业,主要提供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服务,生产的产品包括部分工业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产品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物。

从股权结构上看,超越环保是典型的一家三口控股的企业。高志江、李光荣夫妇于2009年共同出资设立了超越新兴(超越环保的前身),两人之子高德堃于2017年以货币方式认缴80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入股,占出资比例的20%。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超越环保的实际控制人为高志江、李光荣、高德堃,其中高志江和李光荣系夫妻关系,高德堃系二人之子,三人合计支配超越环保股份表决权97%。同时,高志江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李光荣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高德堃担任副董事长。

按照本次超越环保计划募集资金来计算,超越环保成功上市后,高德堃手中所持有的股份将增值至约3.46亿元(发行前持股19.4%)。

据了解,生于1996年的高德堃目前还在读大学,并在21岁担任超越环保的子公司凯越检测的监事,23岁之时(2019年)便担任了超越环保的副董事长。

业内人士注意到,作为家族企业,超越环保的股权架构几乎与资本市场“绝缘”。成立十多年以来,超越环保从未引入过外部投资者,唯一一次新增注册资本发生在2019年12月,即滁州德宁以954.32万元认缴超越环保新增注册资本212.07万元。而滁州德宁则是超越环保的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均为超越环保的员工(共有27位股东)。

换句话说,此次IPO成功是超越环保成立以来首次引入外部投资者。招股书显示,此次申请上市,超越环保计划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56.33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计划募集资金5.94亿元。

2020年上半年应收账款金额接近当期营收

2017年至2020年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各期末,超越环保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1亿元、1.43亿元、1.97亿元和2.13亿元,占总资产分别为42.75%、43.83%、43.51%和41.95%,主要为国家财政部废弃电子产品拆解补贴款。

如果剔除上述电子产品拆解补贴款,超越环保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347.13万元、6686.72万元、8487.40万元和1.07亿元。其中,2020年上半年,超越环保的营业收入为1.1亿元,应收账款与当期营业收入相当。

报告期内,超越环保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83次、1.87次、1.52次和0.54次,2019年年末应收账款周转率相较2018年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2018年度公司应收家电拆解补贴款项部分回款所致,超越环保报告期内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增加销售的情形。

超越环保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25.88次、11.82次、7.75次和4.75次。

超越环保称,报告期内,同行公司中飞南资源应收账款周转率偏高,剔除飞南资源后,同行业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73次、2.90次、2.81次和1.09次,该公司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受公司自身的客户结构、信用政策以及可比公司间业务结构差异影响所致。

实控人曾卷入受贿案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曾于2017年11月22日发布了一份关于《张仰峰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2017)皖1523刑初188号)。判决结果显示,被告人张仰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上述判决书显示,张仰峰案发前任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处长。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被告人张仰峰在执法工作中结识了环保监管企业安徽滁州超越废弃物处理中心(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高某,并于2008年至2016年期间多次收受高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8.9万元。”

涉案的“工作人员高某”是否是超越环保的实际控制人高志江?超越环保行贿的目的是什么?

超越环保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指出,在该案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志江仅作为证人提供了证言,并对被告人张仰峰的受贿事实进行了陈述,判决书中未提及高志江因涉嫌犯罪而被另案起诉。本案公诉机关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已出具《情况说明》认定:不构成犯罪,对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高志江个人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志江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大客户被限制消费 应收款是否要打水漂了

招股书显示,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是超越环保2019年的前五大客户之一,超越环保在2019年对华星化工的销售金额是1242.6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是4.82%。同时,华星化工还是超越环保2019年第4大应收账款欠款客户,涉及应收账款余额达772.3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华星化工在2020年5月26日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下发限制消费令,原因是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虹口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有业内人士担忧,超越环保的大客户已经身陷困境、岌岌可危,而这家大客户还欠着超越环保近八百万元欠款没有偿还。此笔款项如何处理呢?

(责任编辑 张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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