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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签订重大合同 合同金额3.5亿元

来源:电鳗快报   2021-11-26 12:22:58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61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近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签署了《湖南华电平江一期 2×1000MW 煤电项目输煤岛 EPC 总承包标段合同》,合同金额为34,712.75 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 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文端超、彭刚平、田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该事项,并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84,315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1号楼 成立日期:1992年03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文端超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大、中型火电、水电、输变电电力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系统设计;销售电力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华电科工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为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 华电科工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电科工资产总 额 422.00亿元,净资产101.78亿元。2020年度,华电科工实现营业收入210.09亿元,实现净利润10.05亿元。

三、合同主要内容 本工程采用 EPC 总包方式建造输煤岛,即从火车翻车机卸煤装置起(不包括火车计量)到储煤场,直至煤仓间皮带层为止的完整的燃料接卸、输送及存储系统。包含合同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供货、安装与土建施工、配合输煤岛系统整体调试、与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行、环保、水保等相关工作的调试,直至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等方面的所有工作。定价依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 合同名称:湖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 煤电项目输煤岛 EPC 总 承包标段合同 合同金额:34,712.75万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和安装工程费、设计费等,按进度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最终结算款。 竣工日期:2022年12月底实现双投。输煤系统应在#1机组吹管前15天达到具备上煤条件。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逾期违约、质量违约等。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华电科工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华电科工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本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项目所在地疫情管控措施和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临时停工导致施工周期变长等。另外,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报备文件: 1、《湖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 煤电项目输煤岛 EPC 总承包 标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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